檢察職能在變化:彰顯司法文明 執法賦予新要求

  2018年,“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被寫入《刑事訴訟法》并正式實施,近兩年來檢察環節適用率穩定在85%以上,目的是有效消化和消除社會矛盾。“家庭瑣事、輕微糾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真誠悔罪的,且被害人心理能夠接受的,可以適用于認罪認罰。”葉銳認為,該制度的適用有助于社會矛盾的修復,但同時也對執法人員的素質要求更高。什么類型的案件適用?如何平衡雙方的關系?從哪些方面解決矛盾?這都不局限于檢察“辦案”本身。

  隨著媒體與社會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司法機關受到的監督也越來越多,這給執法者帶來了更大的考驗。“四大檢察”職能的豐富和完善,讓檢察工作不局限于刑事案件:他們有著更廣泛的職能,除了我們熟悉的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也在逐漸發力。

  檢察職能的豐富,更加考驗檢察官的專業素養和能力,“以前是把案子辦結就行,現在對自身各方面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需要學習消化更多理論知識。”葉銳坦言,這的確帶來更大的壓力,但也激發了自己對檢察工作更加嚴謹和專業的態度,促使自己在“辦案”之外的更多領域,思考如何為群眾辦實事。

  檢察科技在進步:系統迭代更新 助力案件“精、準、快”

  葉銳記得,自己辦的第一宗案子是一樁惡性刑事案件,當年的辦案手段和現在區別很大。“紙質卷宗打天下”,一樁案子卷宗都往往是厚厚一沓。有些手寫的訊問筆錄翻閱起來很費時間,查詢起來也比較麻煩。電子卷宗的運用,開始讓卷宗整理越來越方便。

  除此之外,科技化程度的提高,也讓案件辦理更加精準、快捷。同步錄音錄像被廣泛運用到刑事辦案中。“科技化程度越高,辦案也越來越規范。”監控的覆蓋、辦案系統電子化,讓很多案件有了更精準的證據鎖定。

  葉銳也見證了辦案系統的進步,“我剛來的時候用的是成都檢察自主研發的辦案系統,然后我們有了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現在已升級到2.0,相當于是第三代了。”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落實到檢察工作中,其實是更高的考驗。葉銳說,如果一個事件或案件,已經到法律特別是刑法層面,就是守護社會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線了,也是矛盾最尖銳的層面了。

  四川法治建設這十年,在司法機關的努力下,民生穩定,社會和諧。總結這十年,葉銳深有感觸,“法治建設不只是司法機關的建設,也需要全民參與。我相信,在司法機關和廣大群眾的共同努力下,法治四川的將來一定會真正做到讓每個人都感受到公平和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