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11月1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了解到,從2023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收統支的市級統籌,以推動我省養老保險事業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確保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市級統籌以后,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市(州)為單位,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經辦管理服務等方面各市(州)統一,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擔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的主體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本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屬地責任,做好政策執行、基金征繳、預算管理、財政投入、待遇核發、經辦服務、基金監督等工作。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目前,四川省除成都市、攀枝花市外,其余19個市(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縣級統籌,基金分散,基金保值增值和抗風險、保發放能力有待強化。養老保險遵循大數法則,統籌層次越高,覆蓋范圍越廣、參保人數越多,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制度就越安全、穩定。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縣級統籌提升至市級統籌,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推動我省養老保險事業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確保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