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四川蓬溪縣三鳳派出所收到某快遞公司寄來的錦旗。此前,該公司因為財務操作失誤,在發工資時向員工梁某多發了8萬余元,但該員工隨后辭職再也聯系不上,在三鳳派出所的協調下,最終梁某主動聯系公司返還了上述金額。
四川省律師協會維權委員會委員馮駿律師表示,雖然該員工取得誤發的工資是不當行為,但其法律責任未涉及刑事責任部分。
公司多發工資后
員工辭職不愿返還又“失聯”
三鳳派出所所長梅伊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10月20日,某快遞公司四川分公司一名代表來到三鳳派出所向民警報警,稱其集團廣東分公司下屬財務在轉賬支付工資時,向業務員梁某多支付了8萬余元到其工資賬戶上。當地公司多次向梁某要求退還多支付的資金無果,隨后梁某便離職“消失”,無法聯系。
據了解,該公司廣東分公司已經在當地報警,但因梁某的行為不涉及刑事責任,警方未能進一步參與調查。于是公司安排四川分公司代表來到了梁某的老家三鳳鎮尋求幫助,希望能與其父母取得聯系,勸其退還誤轉資金,但效果并不理想,最后來到三鳳派出所尋求幫助。
梅伊介紹,接警后,三鳳派出所核實了事情的起因、經過,查看了相關的轉賬記錄,授權委托以及深圳本地警方報警回執。確認后,梅伊立即開展工作,通過多次與梁某父母溝通,終于找到了梁某本人的聯系方式。
梅伊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梁某在收到多余款項后曾主動與公司主管聯系,但未能引起重視,雙方造成誤會引發了梁某情緒不滿,遂離職外出,期間未返回老家。在電話中,梅伊對梁某進行了耐心勸導,一個小時后,梁某主動與公司取得了聯系,協商解決此事。目前,雙方達成和解,梁某也向公司退還了多余的資金。
釋法:
該員工未涉及刑事責任,如不返還公司可民事起訴
梅伊表示,雖然梁某多領了工資不愿返還,但其行為不涉及刑事責任,因此從警方角度處理,只能盡量勸導調解。
四川省律師協會維權委員會委員馮駿律師也表示,結合相關事實分析,雖然該員工取得這筆誤發的工資是不當行為,但其法律責任未涉及刑事責任部分。
馮駿認為,分析該事件的起因,誤發工資并非是員工的原因而引起的,只要公司方面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該員工故意偽造相關的索領憑證等,僅僅是因為公司財務人員失誤而多發工資,責任只能歸咎于公司,不歸咎于該員工。根據上述情況,如果公司報警后請公安機關追索或者直接要求該員工退還,員工拒不退還,該員工仍然不涉及刑事責任;如果該員工在明知錯誤領取工資的前提下仍然繼續占有,不屬于“侵占”刑事犯罪調整范圍,其責任只能從民事追償上予以考慮。
馮駿表示,該員工的民事責任應當從不當得利的角度予以考量,既然公司是誤發工資,該員工在民事責任方面有義務配合公司返還誤發的全部工資。如該員工拒絕配合公司返還誤發的工資,則公司可以對該員工提起民事起訴,以不當得利為由向法院提出主張,最后由法院判決該員工返還其獲得的不當得利。
紅星新聞記者 楊靈 圖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