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給王國成的轉款單↑汪女士給王國成的轉款單

  十年詐騙12人260余萬

  被判刑十四年六個月,還有受害者為他生子

  判決文書顯示,早在十多年前,王國成就用同樣的手段實施詐騙,只是虛構的 “遺產”從當年的1374萬元,變成了如今的4億多元。

  在2002年1月至2003年10月間,王國成使用化名且聲稱母親去世后留下一筆1374萬元的遺產,并制作一份虛假的遺產判決書,以急需錢疏通關系和辦理遺產手續為由,騙取三名女性受害者8.28萬元。2004年,王國成因犯詐騙罪被判刑七年。

  2008年刑滿釋放后,王國成又偽造云南省高院已裁判其合法繼承價值共計4.13億元人民幣財產的判決書、離婚證等材料,虛構與前妻就遺產分割存在糾紛,要找人協調關系需用錢,騙取他人錢財。

  面對“巨額遺產”的誘惑,有人甚至為王國成生下孩子。2013年初,楊女士經朋友介紹認識王國成,兩人后來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在云南省某市楊女士家中同居,后生育一子;2018年,駱女士經人介紹認識王國成,王國成謊稱已離婚,并出示偽造的“判決書”。駱女士信以為真,與王國成發展成男女朋友關系。在此期間,王國成以離婚案要跑關系為由,騙取她共計21.36萬元……

  經查,2011年至2021年間,王國成詐騙12人260余萬元。據了解,王國成的那些豪車,有的是受害者為他買的,有的車則是別人的,還有的則是買的二手車。

↑受害者↑受害者

  2021年10月28日,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王國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其主觀惡性極深,系累犯,到案后拒不認罪,未退賠被害人損失,酌情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一審宣判后,王國成不服提起上訴,提出“原審認定的事實,除騙取一筆0.78萬元事實外,其它都不屬實,其未向其他人騙過錢,請求撤銷原判后依法改判”。日前,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經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圖據攀枝花西區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