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20余名農民工勞務報酬8萬余元,在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要求償還債務后,男子楊某不僅不履行還款義務,反而謊報財產情況,故意隱匿轉移財產。日前,20余名農民工向安居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以“拒執罪”將楊某再度訴諸法院。
11月7日,安居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一審判決楊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隱匿、轉移財產
男子拒不履行判決被逮捕
時間回到2020年,由于長時間拖欠、拒不支付20余名農民工工資報酬84604元,楊某被20余名農民工聯合訴諸法院。2020年12月25日,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勞務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決由楊某履行還款義務。
然而判決后,楊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后,楊某仍不履行生效判決,有著固定收入來源的他還通過謊報財產狀況、將多處房產轉移登記到其前妻名下的方式隱匿、轉移財產。
今年10月11日莫某敏等20人向安居區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要求追究楊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院經審查后認為,楊某拒不履行的行為已經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院出具逮捕決定書,并送達公安機關,要求對楊某執行逮捕。10月16日,楊某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而后在上海市被逮捕。
10月19日,執行法官與公安干警聯合趕赴上海,成功將楊某提押到遂寧市看守所。
法院公開審理
一審判決有期徒刑8個月
11月7日,安居區人民法院正式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遠程審理。庭審現場,面對被拖欠勞務報酬農民工的控訴,視頻中的楊某悔不當初,不停表示希望得到對方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對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因被告人楊某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家屬在庭審前代為履行了案涉還款義務,可從輕、從寬處罰。最終,判處楊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在當天的公開審理中,安居區人民法院還“特邀”了多名被執行人參與旁聽。庭審結束后,執行法官現場對趙某等三名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宣讀拘留、罰款決定。趙某在執行法官宣布拘留決定后,當場將12萬元案款履行完畢,法院當即解除拘留。
據了解,此案是是安居區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拒執罪”自訴案件。安居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李良權表示,案件的審理不僅打擊了“老賴”規避執行、逃避執行行為,也給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敲響警鐘,希望他們以此為戒,盡快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
(全媒體記者 黃鉑晶 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