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名男子,得知賣銀行卡可以“換錢”后,便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先后辦理了4套銀行卡賣給他人,結果這幾張銀行卡的資金交易流水支付總金額達近千萬元,而且還涉及到多起詐騙案件報案信息……11月22日,紅星新聞獲悉,男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移送起訴。

  鄧某今年31歲,四川南充人,初中文化。2019年,周某某讓鄧某辦理銀行卡、手機卡、U盾,并提供手持身份證正反面拍照的照片,承諾以500元每套的價格購買。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鄧某先后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辦理了四套銀行卡交給周某某使用,周某某又將卡出售給他人。經查,鄧某名下的這幾張銀行卡資金交易流水支付總金額達近千萬元,而且涉及到多起詐騙案件報案信息。

  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鄧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提供銀行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日前,本案已移送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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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