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雅安市名山區法院獲悉,日前,該院采取現場+遠程視頻相結合的方式依法對被告人秦某等19人惡勢力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秦某以尋釁滋事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撤銷緩刑,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五千元;對1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的刑罰;其余4名被告人判處緩刑。同時,追繳被告人的違法所得,沒收作案工具。該案是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以來,名山區法院審結的第一起涉惡案件。

庭審現場庭審現場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秦某以提供開支、毒品等為手段,糾集被告人龍某磊、郭某源、鄭某柯、鄭某達等人共同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搶劫犯罪各一筆,后龍某磊、郭某源、鄭某柯、鄭某達等人相繼受到行政、刑事處罰。

  2020年以來,被告人秦某再次陸續糾集被告人龍某磊、高某輝、李某浩等人,以逞強耍橫打壓競爭對手、開設賭場或強行入股分紅攫取經濟利益為目的,逐漸形成“惡勢力”組織,該組織采取滋擾、威脅等“軟暴力”手段,在名山區域多個茶樓,先后多次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名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單獨或多次糾集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利用“軟暴力”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安排、指使他人使用暴力、脅迫方法劫取他人現金1800余元;以營利為目的,伙同他人開設賭場,情節嚴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威脅方法強行索取他人現金48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應當數罪并罰。其余被告人根據其參與的犯罪進行處罰。對惡勢力組織成員秦某、龍某磊、高某輝、李某浩應當從嚴懲處。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遂作出上述判決。

  名山區法院稱,當前,掃黑除惡斗爭進入常態化階段,名山區法院將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職責擔當,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公正司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以實際成效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黃敏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