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優大中城市功能品質,《方案》提出聚焦城市功能定位、發展方向,主動承接成都、重慶中心城區和沿海地區產業轉移和功能疏解,推動制造業協作配套、集群成鏈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區域專業服務中心,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強化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支撐,《方案》提出暢通“四向八廊”出川戰略大通道,加快建設以成都為核心連接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的2小時城際交通網,實現全國主要城市3小時覆蓋。
加快建設世界級機場群,拓展完善國際航空客貨運航線網絡,促進與全球主要客貨運樞紐航線高效銜接。鞏固成都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地位,增強瀘州—宜賓、攀枝花、達州、廣元等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銜接牽引能力,加快構建“一橫五縱多線”航道網和“兩核四翼多點港口”體系,聯合重慶共建長江上游航運中心。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方案》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調整優化成都落戶政策,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推進城鄉結合部、拆遷安置區域居民在經常居住地落戶,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就地落戶城鎮。
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因地制宜制定戶籍遷移配套政策,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并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同步提升戶政便民服務水平。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健全農戶“三權”市場化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
在強化隨遷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方面,《方案》提出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權利,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全部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范圍。動態調整全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實行按照在校學生數統籌配置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編制制度,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位供給。逐步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流入地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范圍。探索建立以流入地學籍和連續受教育年限為依據的中高考報考政策。
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持續推進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參保,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推進社保轉移接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有序推進居住證持有人在常住地申辦最低生活保障。
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統籌用好中央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不斷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建立財政、發展改革、公安等部門工作協同機制。合理提高省級財政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中流入人口折算比例,加大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多的城市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