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程晨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11月30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召開,受省政府委托,審計廳廳長陶志偉向大會作了《關于四川省202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對2021年度“審計年檢”報告所反映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進行披露。
據悉,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審計機關共審計和調查單位5330個,形成了審計工作報告。針對工作報告提出的問題,省政府及相關責任單位嚴格落實整改,審計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22年10月底,對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采取收繳、追回或歸墊資金、加快資金撥付、盤活存量或閑置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56.76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548項。
整改過程中,省政府專題研究審計整改工作。審計廳對審計查出問題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對整改進度實施過程監控。被審計單位嚴格執行審計整改要求,推進整改落實。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采取下達整改通知、開展約談督導、完善管理制度、出臺工作指南等方式推進行業整改。
《報告》指出,根據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共有1420人被追責問責,其中27人被追究刑事責任,690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703人被給予組織誡勉。其中,就違規決策以及審核把關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追責432人;就貪污挪用公款、套取騙取財政資金、公款私存、設立“小金庫”、虛開增值稅發票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追責3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