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違法?
“該自媒體博主編造虛假信息獲取流量,屬于違法違規行為?!编崒幈硎荆痘ヂ摼W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不得編造虛假信息,偽造原創屬性,標注不實信息來源,歪曲事實真相,誤導社會公眾。
鄭寧認為,相關平臺方應對違反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賬號,依法依約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賬號功能、暫停信息更新、停止廣告發布、關閉注銷賬號、列入黑名單、禁止重新注冊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及時向網信等主管部門報告。
她還表示,該視頻因虛構視頻內容,涉嫌構成散布網絡謠言?!毒W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六條中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含有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內容?!耙恍┒桃曨l生產運營者,處在流量至上的錯誤價值導向之下,不負責任地去制造假信息,謀取不當利益,破壞網絡生態秩序。”
是否涉嫌詐騙?
自媒體博主靠編造假新聞賺取流量和利益,是否涉嫌詐騙?
印波表示,需要看是打著虛構人的名義利用愛心直接獲取錢財,還是靠發布這類“擺拍視頻”賺完流量后接廣告。前一種可根據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定詐騙罪,后一種并不是典型的詐騙,可綜合根據該博主平時發布視頻的數量、類型、影響力等進行行政處罰,同時督促互聯網平臺管理整治,加強審核力度。
“阿月作為未成年人,視頻拍攝者未取得監護人同意,拍攝所謂撿垃圾掙學費的視頻,涉嫌構成對阿月名譽權、肖像權的損害?!庇〔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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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月(化名)的家。受訪者供圖
平臺是否擔責?
封面新聞此前報道,阿月的姐姐曲比阿果表示,“視頻拍攝者給了妹妹一百元錢和飲料,視頻內容都是對方教的,現實里沒有撿垃圾掙學費這回事?!苯刂?1月27日11時30分,該視頻僅在微信視頻號上的點贊和收藏就超過10萬,轉發6.2萬,另有2.7萬評論。
鄭寧表示,監管部門和平臺需加大打擊力度,公眾可通過投訴、舉報等方式對網上違法和不良信息進行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態。此外,相關部門通過一些專項行動對此類行為進行整改,例如網信辦開展“清朗行動”的重點之一就是治理網絡不實信息和謠言等。
“一般而言,平臺很少有被直接處罰。涉及相關事件,網信辦會主動發出通報和處理。”印波表示,如行政處罰,可按《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條例處理。該《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網絡傳輸信息明顯屬于散布謠言的,應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機關報告。第二十條規定,制作、復制、發布、傳播該類虛假視頻的,如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安全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處罰。
是否可拘留?
互聯網上日益增多的信息,常常讓人真假難辨,一些自媒體為炒作熱度、賺取流量而編造虛假信息,給個人、企業的名譽及安全帶來負面影響。據國家網信辦11月通報,針對近期疫情防控、社會民生等領域謠言問題,督促指導網站平臺加強監測查證,全面排查整治。微博、抖音等平臺共處置傳播網絡謠言賬號5400余個,第一時間溯源并關閉首發賬號,有力打擊了造謠傳謠行為。
印波指出,對博主而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何舉報?
鄭寧表示,一些博主法治意識薄弱,需加強宣傳教育。尤其博主簽約MCN機構時,經紀機構應加大培訓。此外,網絡平臺應強化責任,加強網絡平臺社區規則、用戶協議建設,引導網絡平臺增強安全意識等。
印波認為,博主應遵循網絡倫理規則,以誠信之心制作和提供視頻作品,不得誤導公眾,更不能通過博取流量騙取財物。如遇類似情況,公眾也應積極撥打12377,或在國家網信辦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舉報?!肮娍筛鶕e報指南,對該類涉及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網絡謠言,按謠言類信息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