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陳遠揚

  12月12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資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醫藥市場價格行為,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價格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地各醫藥公司、藥店、醫療機構等藥品、防疫用品相關經營單位和經營者發布提醒告誡書。

  提醒告誡書主要包括5方面內容。其中提到,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機大幅提高醫療藥品及用品的銷售價格,經營者要嚴格控制進銷差價在合理范圍內,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同時,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根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若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1234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