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虎
12月14日,四川遂寧召開《遂寧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封面新聞記者從會上獲悉,作為全省市州首個農貿市場管理地方法規,新規將于2023年2月1日施行,共有建立管理協調機制、突出規劃建設、重視公共安全、規范活禽屠宰等六個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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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條例》有五章,共33條,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經營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條例立法的主要依據有:《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此外,還學習借鑒了徐州、連云港、郴州、南昌等城市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內容主要有建立管理協調機制、突出規劃建設、重視公共安全、規范活禽屠宰等六個方面的內容。
《條例》要求遂寧市商務部門制定全市統一的農貿市場建設規范,明確了農貿市場各個主體的公共安全責任,鼓勵現有農貿市場按照中省市農貿市場等級(星級)規范要求建設和改造營業設施,提升服務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中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農貿市場擅自設立活禽屠宰點,非法屠宰活禽。
針對市民廣泛關注的“臟亂差”這個老大難問題,條例提出了三項措施。要求市場開辦者建立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制度,定期檢查市場內是否存在過期、變質、偽劣食品,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此外,《條例》還對農貿市場經營秩序、基礎配套設施建設、自產食用農產品銷售、智慧農貿市場建設等提出了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