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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已多次協商,還在尋找解決辦法

  12月15日下午,泌水院商業步行街所在的圣水街社區居委會表示,社區已經針對此事,組織居民們協商多次。

  該處居民樓為臨街樓房,算上一樓商鋪,總共6層,20戶。

  “這本來是一項惠民政策,我們也是依照相關文件執行的。”該社區居委會相關負責人說,按規定,增設電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其他業主無異議。對增設電梯存在異議的,可由業主間自行協商或由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進行調解。業主之間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高樓層的有安電梯的需要,低樓層的有不安的理由,各說各有理,當前我們也只能召集大家協商,尋找解決辦法。”該負責人說,針對消防隱患等問題,施工方應該有相關紙質文件,可向施工方咨詢。

  記者致電圍欄上的電話,樂山城投集團工程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說,由于居民對工程有異議,他們已經停工了。“最近因工作安排,暫時沒有拆除圍欄,如果有需要,我們也會根據安排拆除圍欄。”

  對于施工審批的問題,該工作人員稱資料都已存檔。他們當前取得了自規局、住建局兩個部門的批準文件,“消防和用地等在內的問題,行政主管部門都會考慮,批準后才讓我們施工的。”

  背后

  加裝電梯爭議廣泛存在 大多因為占用公共通道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全國各地因居民樓加裝電梯而引發的爭議,大多是規劃不合理,占用了公共通道,也有部分是低層住戶認為電梯影響其采光,所以加以阻攔。

  據媒體報道,2021年福州市一小區,因加裝電梯將6米道路占去3米,引發業主對消防通道的擔憂,最終經相關部門介入后,進行了方案優化。

  2019年,銀川市某小區也因加裝電梯占用了出行通道,造成居民出行不便,最終在相關部門的介入下停工。

  今年12月6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一起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引發的鄰里糾紛。該案例中,有居民在電梯設計方案公示期滿后,以電梯安裝影響其采光、通風為由阻攔安裝。為最大限度減少對居民的影響,施工方委托第三人對現有工程方案進行了變更并產生設計費,但其再次阻擾電梯安裝工程的推進。最終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要求此居民不予妨礙在現有位置狀況下電梯的正常安裝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