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涉疫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價格波動情況,引發市民關注。12月1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樂山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導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規經營,該局公布了一批哄抬藥品價格等典型案例。
根據通報,12月15日,夾江縣市場監管局接投訴舉報依法對某藥店進行檢查。該藥店于2022年8月24日以每盒4元的價格購進20盒“布洛芬緩釋膠囊”,在門店以零售價15元一盒的價格對外銷售。2022年12月12日當事人以56元每盒的價格對外銷售,進銷價差漲幅明顯過大,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夾江縣市場監管局已依法進行立案查處,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12月7日,井研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馬踏鎮某藥房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在12月5日至12月7日期間銷售的連花清瘟膠囊進價16.38元,售價27元至39.8元。同前一批連花清瘟膠囊進價14元,售價14元至19.9元對比,商品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井研縣市場監管局已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此外,該局還公布了8起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或標價不規范的典型案例,涉及馬邊縣、市中區、峨邊縣、金口河等地的部分藥房藥店,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進行立案查處或責令當事人改正。
據了解,樂山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大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借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目前共集中摸排有關違法線索16起,責令整改1家,立案調查9件。
下一步,樂山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密切關注藥品、醫療器械等涉疫物資市場價格動態,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嚴查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持續曝光違法典型案例,及時妥善處置價格投訴舉報,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