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恪生
12月下旬,自貢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對零售退熱類藥品開展限量拆零銷售的通知。通知規定,自12月21日起,自貢市藥品零售企業對退熱類藥品實行實名制購買、限量拆零銷售。
根據規定,購藥人需憑身份證購買退熱類藥品,對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混懸液等口服液體制劑,3天內每人購買量不超過1瓶;片劑、膠囊劑、顆粒劑等固體制劑實行拆零限量銷售,3天內每人購買量不超過藥品說明書3日用量。若服藥后病情未緩解,請及時就醫。
同時,要求全市各藥品零售企業積極擴大采購渠道,多措施組織退熱類藥品貨源,明碼標價、合理定價,全力保障市場供應。加強科學用藥宣傳,引導市民合理購藥,不要盲目囤藥。
另外,藥品零售企業開展退熱類藥品拆零銷售,應當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相關要求,拆零藥品使用潔凈、衛生的包裝,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破壞內包裝的藥品保存期限應不超過7天)等內容,同時以復印或拍照形式向顧客提供藥品說明書。
藥品零售企業在藥品拆零銷售期間,應做好藥品拆零銷售記錄,切實做到依法依規經營,保障公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