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獲悉,為加強2023年“元旦”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四川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決定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期間,對通行四川境內高速公路的貨運車輛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措施(軍用運輸車輛除外)。
2022年12月31日0時至2023年1月2日24時,四川境內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大件物品運輸車輛通行,對確需通過高速公路運輸機場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等特殊情況下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提前聯系公安交警和交通執法部門,避開車流高峰時段,在監管下就近、短暫安全通過高速公路。
2022年12月31日8時至14時、2023年1月2日12時至20時,對除鮮活農產品運輸車以外的三軸(含)以上貨運車輛采取臨時管制、錯峰通行的措施。
運輸企業應根據本通告規定,合理調整運輸計劃和路線,確保相關車輛在管制時間前駛離高速公路,并做好駕駛人的安全培訓和監督。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高速公路交通執法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 圖據四川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