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發布廣告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但屬初次違法、違法行為持續時間不足2個月,且及時改正,危害后果輕微,不予行政處罰;市場主體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但及時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12月29日,記者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適用規則》(以下簡稱《“雙不”新規》)日前出臺,以清單形式明確了不予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市場監管領域部分違法行為。這也是我省推進完善市場監管包容審慎監管體系,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創新舉措。
《“雙不”新規》是《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首違不罰”清單適用規則(試行)》的升級版,采取條文+清單+配套文書的結構框架。條文共17條,規定了不予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涵義、適用原則、具體情形和執行程序等內容。《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涉及登記注冊類、廣告監管類、市場秩序類、知識產權類、網絡交易類、產品質量類、認證認可類、計量監管類、特種設備類、食品監管類、其他類等11類共計163個事項。
《“雙不”新規》是有“尺度”的包容審慎。記者注意到,新規安全底線清晰,明確對于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觸犯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要工業產品質量等“三品一特”安全底線,發生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時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等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同時,也是有“力度”的助企紓困,最大程度擴大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的空間和范圍,最大范圍統一全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裁量規則和共識。新規還積極推行少用、慎用財產罰措施,促進柔性執法與自覺守法相互融合,充分釋放執法善意。
值得注意的是,《“雙不”新規》還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遵循綜合裁量、依法審慎、程序合法、比例適當的原則,堅持事前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后教育規范,促進市場主體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新規的出臺,將進一步為市場監管一線執法人員作出‘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提供明確參考,推動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由‘嚴罰式’向‘容錯式’轉變,讓市場主體不因‘小錯’影響生存發展。”省市場監管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通過執法評議等監督方式推進《“雙不”新規》落地見效。
據悉,《“雙不”新規》將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