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江蕓涵

  川觀新聞記者1月4日獲悉,四川省教育廳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平板教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嚴禁強制購買、違規分班,明確不得以家長或家委會名義直接支付企業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義分班并取名。

  近年來,隨著教育信息化的深入推進,一些中小學積極將平板電腦等移動學習終端應用于教育教學創新探索,推進教與學模式變革。但有個別地方、個別學校在推行“平板教學”過程中存在違規分班、強制購買、違規收費、監管缺位等問題,損害教育公平。為營造良好的“互聯網+教育”育人環境,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教育廳就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平板教學”工作發出通知,明確以下幾項要求。

  嚴禁強制購買

  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嚴禁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 APP,不得違規將其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家長或家委會名義直接支付企業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財力較好且具備信息化教學能力的地區,可由本級財政單列安排專項資金,統一免費為學生提供平板電腦和教育 APP 及相關教學資源服務。

  嚴禁違規分班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學校嚴格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義分班并取名。

  規范使用管理

  科學合理規范使用電子產品。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學和布置作業不得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 30%,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嚴禁學校統一使用“平板電腦”或電子產品布置作業。禁止使用未經備案的教育 APP(可查詢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平臺,網址:app.eduyun.cn),切實保障學生信息和數據安全。各地要強化國家和省智慧教育平臺資源應用,積極探索通過國家和省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匯聚優質教育資源,集成各類應用,開展教師備課、課堂教學、輔導答疑、課后服務等工作。

  強化監管督導

  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平板教學”工作管理制度,對選用采購、審核管理、使用方式和質量評估等進行明確規定。經批準開展“平板教學”的各中小學要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平板教學”管理制度;要加強信息公開,定期通過家長會、專題報告、公示公告等形式做好宣傳工作,暢通家校溝通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教育廳強調,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職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組織開展一次覆蓋所轄縣(市、區)所有中小學的專項檢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于查實的違規收費,應及時清退費用,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后,如還有群眾反映學校存在違規強制或變相購買平板電腦和教育 APP 等問題,教育廳將嚴肅追究所屬市(州)、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