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吳憂
2月6日,記者從四川省財政廳了解到,按照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的政策安排,今年省級財政將在各市(州)土地出讓收入中統籌0.7%,在各地之間進行調劑,重點支持糧食主產縣(市、區)的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建設及成都平原的水田恢復建設,預計可實現有效投入14億元。
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發揮土地出讓收入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持作用,中央在2020年明確,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去年5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明確各市(州)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2022年至2025年的計提比例應分別不低于5%、7%、9%、10%。
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資金,主要由市、縣政府安排使用,省級財政從各地計提的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中統籌10%,在各地之間進行調劑。今年,按照市(州)計提7%計算,省級財政將在各市(州)土地出讓收入中統籌0.7%。
近日,財政廳、省委農辦、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四川省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省級統籌部分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省級統籌部分的收支管理、分配使用及績效監管等。
記者從財政廳了解到,省級統籌部分資金將更加精準聚焦,其中70%以上的資金將用于支持糧食主產縣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分配主要考慮糧食產量、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財力狀況、穩糧增收成效等。余下資金將統籌用于支持成都平原的水田恢復建設,對接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建設布局,對劃入成都平原“天府糧倉”核心區的35個縣(市、區),按照土地出讓收入省級統籌規模、耕地保有面積、項目成效等因素測算分配。
據悉,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省級統籌政策,將實行收支兩線同步,確保“當年收當年統”,14億元是在土地出讓收入預算數的基礎上測算的,實際投入金額將根據今年土地出讓收入實際完成情況調整。
財政廳還明確,將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把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未來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引導各地做好項目儲備,充分發揮統籌資金使用效益;同步督促各地嚴格落實相關政策,按比例計提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對未達到支出約束目標或在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中出現“保障優先投入”扣分的縣(市、區),將在分配省級統籌部分資金時“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