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江蕓涵

  四川在線記者2月7日獲悉,教育廳下發通知安排部署春季開學安全工作,要求各地各校抓好春季開學疫情防控和傳染病防治、校園設施設備隱患排查整治、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涉校涉生治安防范、實驗室和危化物品管理、學校春游等集體活動安全管理等十大重點工作,確保春季開學平穩有序。

  重點一:切實做好春季開學疫情防控和傳染病防治工作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春季學期開學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效統籌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學工作,全面掌握師生員工返校前新冠病毒感染情況,加強師生返校后一周的健康監測。按要求建設高校健康驛站和中小學校醫務室,儲備對癥治療藥物和防疫物資,制定科學有效應對措施,防范校內發生大規模感染。沒有疫情的學校開展正常的線下教學活動。認真落實晨午檢、傳染病疫情報告、因病缺勤缺課追蹤登記等制度,暢通就醫綠色通道,全力確保師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續加強師生健康教育,強化“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意識,積極營造健康向上、生動活潑的校園氛圍。

  重點二:加強校園設施設備隱患排查整治

  春季開學前,各學校要針對設施設備重新啟用、啟動中可能存在的隱患,加強排查治理,特別對水電設備、各類特種設備(電梯、鍋爐、壓力容器、烘缸等)要安排具有操作資質的人員啟動啟用、排查隱患,確保學校動力和特種設施設備安全運轉、水電氣正常供應。處于寒假期間封閉停用的場所,尤其針對地下空間,要提前做好通風透氣,避免特定條件下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危害師生安全。

  重點三:加強校舍及校園周邊防災減災隱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校要在鞏固提升2022年自建房專項整治成效基礎上,在春季開學對校園校舍、建筑物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特別針對遭遇“6·1”蘆山地震等影響波及的校舍、教學樓、辦公樓開展隱患再排查、再治理。同時,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機構對學校周邊地質災害點、周邊環境、湖、河、溝、山體護坡、洪澇災害危險區、易發泥石流危險區開展排查。前瞻性做好處于沿江、河、溝的學校和處于河心洲島、低洼地帶學校得防汛減災風險評估和排查工作。

  重點四:加強校園消防安全治理

  要嚴格校園用電、用火、用氣、易燃易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握“防消結合、以防為主”的消防工作基本原則,抓好春季校園火災防控工作。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檔案,明確消防重點單位(部位)防火要求,疏通消防通道。要深刻汲取前期國內燃氣爆炸事故教訓,特別要針對老舊城區的老舊校舍、鄉鎮學校的校園內燃氣管道銹蝕、接口松動、灶具老化等方面涉及的用氣安全抓好隱患排查整治。有條件的學校可在屬地消防部門指導下,安設自動滅火噴撒、動火離人報警裝置,提高消防安全技防能力。

  重點五: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結合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排查整治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全面壓實學校主體責任,落實校(園)長、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全面檢查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食品經營證照和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確保證照均合法有效;全面清除過期、變質的庫存食品并及時補充;全面清潔食堂各區域和設施設備,保持環境干凈衛生;加快“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全面應用四川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統。

  重點六:加強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

  各地要督促指導提供校車服務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在春季開學提供服務前,通過專業資質部門對校車的安全性能開展一次檢測排查,確保校車安全。要加強對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人員的教育管理,充分發揮校車實時運行視頻監控等技防功能,提升監管防控能力。要提請公安交管部門加強監管,加大對校車超速、超載、逆向超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的執法打擊力度。各地各校要主動邀請屬地公安交管部門進校園指導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對校園交通安全執法和打擊校門周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的力度,切實維護好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秩序。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高度重視教職工私家車出入校園的管理,結合實際采取避讓出入、錯時出入、禁止出入等有效措施,嚴防事故發生。各高等學校要著力規范校內交通安全秩序,加強校點間交通班車和校內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要會同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強化源頭治理、強化安全教育,采取疏堵結合等方式,提升廣大學生及家長主動抵制搭乘“非法營運”車輛的自覺性。

  重點七:加強涉校涉生治安防范工作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將“三防”建設作為校園治安防范和反恐防暴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動落實一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與公安系統全面聯網,并加強日常維護和使用,切實防范涉校涉生治安案件發生。存在教學區和教職工住宿區無法有效隔離的歷史遺留問題學校,要加大防控力度,增強防范工作針對性。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學生法制教育,不斷提高學生遵紀守法意識,及時了解和掌握學生間存在的矛盾,深入細致做好相關學生思想教育和矛盾調解工作,抓好思想和行為偏激學生的教育引導工作,避免學生相互傷害(欺凌)或被傷害事件發生。

  重點八:加強學校實驗室和危化物品管理

  春季開學前,進一步落實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聯動的實驗室安 全管理責任體系,對實驗室開展“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安全檢查,健全項目風險評估與管控機制,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學品(劇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險氣體(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攜帶致病源體的實驗動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各種危險源的科研、教學項目,必須經過風險評估后方可進行實驗活動。實行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各涉及危化物品使用學校要落實專人,對危化物品實驗室、儲存危化物品倉庫開展隱患排查,重點針對危化物品是否存在氣體泄露、破損、遺失等進行清點,做好實驗室和倉庫通風排氣,堅決杜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物品管理使用不當導致事故發生。持續狠抓實驗室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健全問責追責機制,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在未切實落實安全保障前,不得開展實驗活動。

  重點九:加強春游等集體活動安全管理

  春季開學后,有意向組織學生春游、研學旅行等集體活動的學校,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要對擬到場地和線路進行實地踩點,排除安全風險隱患,租用交通工具的,須對交通工具提供方的合法營運資質通過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進行核查,并充分考慮活動過程中的食品衛生等安全要素,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重點十:加強學生安全知識教育

  要充分利用開學第一課、主題班會、“大課間”等載體,結合實際開展預防傳染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災減災、治安防范、集體活動安全、防欺凌、森林草原防火等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加強學生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學生需遵循的安全注意事項,常態化組織開展好消防安全、防災減災應急疏散演練,不斷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行為能力。

  教育廳要求,各學校要明確專人對開學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一次全面自查梳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開學安全監管責任,按照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四不兩直”“三查三帶”等方式,組織對屬地學校開學安全工作進行督導調研,確保工作落實。教育廳將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對各地各校開學安全工作進行暗訪調研。各地各校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平安校園建設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