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對于開發商來說,現房銷售對現金流、施工能力的要求更高,也因此推行起來難度較大。
李宇嘉認為,在現階段,如果土地價格、建設成本不變,現售會抬高建設成本,從而影響這類房子的銷售。所以現售制度下,必須要求政府在地價上讓利,以降低開發成本,進而穩定房價預期,也能降低購房的成本。
多地已此前進行過嘗試。2014年,上海市黃浦區五里橋街道一拍賣地塊的出讓預合同中提出“該地塊內建成房屋不得預售,須以全裝修現房銷售”;2022年,福建福州在一宗地塊的土拍中要求,該宗地按現房銷售實施,規劃房屋竣工驗收之后,競得人方可申請房屋銷售手續。
“2021年上半年之前,各地主要是通過設定現房銷售模式,促進房企理性拿地、促進地價平穩;之后則主要是從防范爛尾樓風險、防范房企金融風險蔓延等角度出發,這也是各地探索房地產新發展模式的重要體現。”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
“鼓勵”到“試點”,取消預售制的時機到了嗎?
在“防風險”的基礎上,預售制是否可能在這一階段被取消?
“保交樓、爛尾樓問題,本質上是預售資金監管不嚴所致,而并非預售本身有什么問題。”李宇嘉認為,更重要的是加強流程和資金的監管。
陳文靜也認為,短期來看,為實現“保交樓”,預計預售資金監管及預售政策或將保持嚴格狀態,政策也將更加規范,各地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靈活調整預售資金監管和預售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兩端預期穩定。
在嚴躍進看來,此前對于預售制的改革,更多是從鼓勵及自愿的角度出發;今年則跳出了鼓勵和自愿的范疇,反映出對現房銷售推進的力度有所加大,相關領域改革的節奏明顯加快。
“從過去的‘鼓勵’升級為‘試點’,這也意味著現房模式改革之路的正式開啟。各地還是要把握政策大趨勢,主動研判現房銷售市場,為各地現房模式的推進創造更好的條件。”嚴躍進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