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線記者 唐澤文
2月16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四川省數據條例》解讀”新聞發布會在成都舉行。省人大經濟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四川省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我省數據領域第一部基礎性法規,聚焦數據資源體系建設、數據流通利用、數據安全管理三大環節,針對我省數字化發展的瓶頸問題,在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利用。
《條例》的主要內容包含6大方面。
數據管理體制機制上,《條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推進數據管理工作,建立協調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將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數據資源統一管理上,《條例》明確建設公共數據資源管理平臺,推進公共數據依法采集匯聚、加工處理、共享開放,建立統一的數據目錄,實現數據資源清單化管理;建立“一數一源一標準”管理機制,按照“一項數據有且只有一個法定數源部門”的原則,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和標準規范收集公共數據。
數據要素流通上,我省將建立公共數據共享、開放機制,推動公共數據在各地區、各部門間共享和依法對社會開放;建立數據資產評估、交易中介服務等市場運行體系,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
同時,《條例》還明確禁止濫用大數據技術進行消費者“殺熟”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上,全省將統籌規劃基礎設施布局,推進算力、網絡設施建設和傳統設施智能升級,培育壯大數據采集、存儲管理等數據核心產業,發展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數字相關產業。
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上,《條例》明確政府部門和數據處理者的職責義務,提出建立分類分級保護、風險防范預警等機制。
區域合作上,四川將按照數據要素流通需求,建立跨區域的數據融合發展應用機制,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同促進公共數據共享交換、數字認證、電子認證等跨區域互通互認;在公共數據共享、標準互認、政務協同、成渝算力樞紐節點共建等領域與重慶市開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