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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觀新聞記者 伍力
2月22日,記者從成都新津公安獲悉,近日該局巡警大隊民警在街面日常巡邏中,“偶遇”一市民正在遭遇“公檢法”詐騙,民警及時勸阻,避免市民被騙2萬余元。
2月11日,新津公安巡警大隊民警毛培如往常一樣開展街面日常巡邏防控工作。當巡邏至圖騰廣場附近,發現一名女士站在路口躊躇不前,神色緊張,并且頻繁地操作手機。時不時還瞟向巡邏警車,古怪的行為立馬引起了毛培的警覺,便上前詢問。
原來,當天上午,一名自稱“公安機關警官”的人給她打電話,在準確報出她的個人信息后,稱其涉嫌一樁犯罪案件,且涉案金額較大,需立案偵查。同時這位“警官”還給了李女士一個網址,讓她登入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官方網站”的網站上查看個人案件信息。隨后,網站上的“警官”要求她查收驗證碼并且下載投屏軟件,以此來接受調查。看這位“警官”說得像模像樣,李女士越來越相信對方的話,并按照對方的要求提供了名下銀行賬戶信息。
“你要盡快把名下的所有存款匯到公安賬戶,才能確保資金安全。”李女士已經完全信任對方,來到銀行取錢,正猶豫要不要把錢打給對方時,恰巧碰上了巡邏民警。
“你轉錢給對方沒?這就是一種冒充‘公檢法’的詐騙行為,公安機關不會這么做”。毛培立即識別出這種典型的詐騙手法,連忙勸阻。
為徹底打消李女士心中的疑惑,毛培帶她來到派出所,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圍繞相似的案例耐心地進行此類詐騙套路與反詐知識講解,并且叮囑要在手機上下載國家反詐APP,李女士這才恍然大悟,“幸好在街上看到了警察,在我猶豫不定的時候求助了他們,才避免了損失。”
新津公安提醒,公檢法機關辦案會當面向涉案人出示證件或相關法律文書,不會通過QQ、電話、傳真等形式辦案,更不會在電話中通報當事人涉案的罪名。另外,騙子多會以非法入境、販毒、洗錢等罪名進行詐騙,注意不要上當。電信公司、社保中心、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之間不會相互轉接電話。公安機關不會給您發送任何網頁鏈接要求您進行個人信息或資產認證,更不會通過網絡給您發送逮捕令、通緝令等法律文書。公安機關不存在安全賬戶或核查賬戶,更不會讓公民提現轉賬匯款。
成都新津公安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