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記者 劉文慧
組織30余人通過300余個賬號,在電商平臺充當刷單控評的“網絡水軍”;得知商場電梯運行正常后就未開展維保工作,還虛假填寫維保日期;生產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化學品,卻以次充好……2月23日,省市場監管局通報“春雷行動2023”第二批典型案例(共5個),上述幾個案例均在列。
據了解,“春雷行動2023”期間,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緊盯市場監管領域風險隱患和違法行為易發高發的行業,聚焦整治六大領域重點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違法廣告、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切實回應群眾期盼,解決民生訴求。
案例1
組織“水軍”刷單控評 責令停止并罰款
2022年10月8日,大竹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該縣陳某某在多個電商平臺刷單控評的通報線索后,立即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展開調查。經查,當事人除利用個人在多個網站的16個賬號外,還組織其他30余人通過這些網站的382個賬號,在多個電商平臺上幫助商家刷單控評,充當“網絡水軍”進行虛假商業宣傳,涉案總金額達1.23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構成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2022年12月28日,大竹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
電梯虛假維保有隱患 限期改正并罰款
2022年10月18日,筠連縣市場監管局對筠連縣某商業廣場的2臺室內自動扶梯進行安全檢查,查看扶梯日常維護保養及修理記錄,顯示維保時間為“2022年9月30日”,但執法人員提取現場監控后發現,實際維保時間應為“2022年9月26日”,與記錄填寫時間不符。經查,2022年9月26日,當事人派出維保員徐某前往該商業廣場進行電梯維保,徐某在得知電梯運行正常后就未開展維保工作,并將維保日期虛假填寫為“2022年9月30日”。
商場內的自動扶梯是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廣泛使用的便利設備,一旦發生問題,后果十分嚴重。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構成未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違法行為。2022年12月27日,筠連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3.7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
虛假醫療廣告夸大療效 罰款20萬元
2022年5月26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綿陽南山京西醫療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利用移動播放設施,通過占用90.6MHZ、91.8MHZ等8個收音頻率對外播出廣告,廣告內容含有“最高級”等禁用語,并涉及“無痛包皮包精環切術”“背神經精準調控術”等醫療技術和“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淋病梅毒”等疾病名稱,且當事人發布的醫療廣告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
當事人發布違法醫療廣告,夸大宣傳醫療效果,吸引誤導患者就診,給公眾健康安全帶來巨大危害。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構成非法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2023年1月31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
生產危化品以次充好 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
2022年8月25日,瀘州市納溪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報告載明:當事人生產的醇基液體燃料經抽樣檢驗,低熱值項目不符合《醇基液體燃料》標準,判定為不合格。經查,2022年3月29日,當事人生產涉案批次不合格醇基液體燃料5.28噸,以3500元/噸的價格全部銷售,貨值金額18480元。按該批次不合格醇基液體燃料所用原材料甲醇進價3000元/噸計算,當事人涉案違法所得為2640元。
醇基液體燃料屬國家法律法規嚴格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特征,如果不合格醇基液體燃料流入市場,將會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構成生產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2023年1月6日,瀘州市納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640元、罰款924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5
冒用他人注冊商標 沒收侵權商品并罰款
2022年11月20日,華鎣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華鎣忠偉防水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通過周某制作了4卷“桂湖”商標系列包裝標識,其中1卷用于其生產的700卷防水卷材,剩余3卷暫未使用。當事人以“桂湖”商標包裝標識的防水卷材700卷共13720平方米,按6元/平方米銷售價格計算,貨值金額8.23萬元。經四川鑫桂湖防水保溫節能科技有限公司鑒定,當事人在生產的防水卷材上使用“桂湖”商標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
當事人行為破壞了企業創優質、保名牌、樹立商標信譽的正當競爭秩序,在侵害商標所有人合法權利的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2023年1月16日,華鎣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沒收侵權商品(700卷防水卷材及3卷包裝標識)、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