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1。 面試方式及范圍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各崗位具體面試方式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報考者的專業知識水平、業務工作能力、綜合素質等。
2。 面試時間和地點
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 面試需知
(1)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崗位之比為3:1。如因缺考、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地點的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招聘崗位的面試結束后,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3個工作日內,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排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數最高分的高低確定名次)。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面試成績若低于60分,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工作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相關事宜將通過“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發布,進入體檢人員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復檢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報考者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因懷孕申請延期檢查部分體檢項目后又主動放棄補檢的考生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執行。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應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對考察不合格人員以及通過考察后報考者自愿放棄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員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辦(人事科)0825—5863196;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25—5808900〕。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后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考察合格后進入公示環節,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后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通知報送以下材料,未經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逾期未交以下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1。 在職人員應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崗位要求的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
2。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資格證書原件。
3。 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并填寫《遂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花名冊》、《遂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復審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以上證書、證明材料及表冊統一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通過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招聘單位憑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資格確認文件,書面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過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受聘人員中,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再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3個月;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根據相關文件明確的時間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十條措施>的通知》(川人社發〔2020〕12號)規定,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無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后5年內須安排到基層鍛煉2年。
九、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和招聘紀律,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對相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發布通知、公告、提示。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網上報名時留下兩個及以上聯系方式(手機、固定電話、郵箱等),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主動告知考試組織部門。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一、政策解釋與咨詢
本公告有關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有關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報考條件、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具體電話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詢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825—5808900。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25—5801765。
監督電話:0825—5863196。
本公告同時在遂寧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uining.gov.cn/)、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sj.suining.gov.cn/)、遂寧公共招聘網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四川省崗位發布專區(http://sn.sc91.org.cn/app/article/list/3018.shtml)發布。
附件:2023年上半年遂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