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若曄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需要必要的要素支撐保障。那么,如何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合理用地需求,為農村發展壯大留出用地空間?

  3月13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暢通要素流動渠道 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新聞發布會上,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總規劃師陳濤介紹,將重點從引導農村產業在縣域范圍內統籌布局、拓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途徑、大力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保障設施農業發展用地、優化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流程等五方面發力。

  引導農村產業在縣域范圍內統籌布局方面,將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設用地規模、用地結構和布局。同時,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有效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需要。直接服務種植養殖業的農產品加工、電子商務、倉儲保鮮冷鏈、產地低溫直銷配送等產業,原則上應該集中在行政村村莊建設邊界內;利用農村本地資源開展農產品初加工、發展休閑觀光旅游而必須的配套設施建設,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在村莊建設邊界以外安排少量的建設用地,實行比例和面積雙控制,并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和供地手續。

  拓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途徑方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可以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使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單位或者個人也可以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渠道,以出讓或者出租等方式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大力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方面,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以鄉鎮或村為單位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騰挪空間用于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和鄉村振興。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鼓勵對依法登記的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進行復合利用,發展鄉村民宿、農產品初加工、電子商務等農村產業。

  保障設施農業發展用地方面,支持現代農業發展,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可按照國家《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使用。

  優化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流程方面,市縣優先安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不足的由省級統籌解決;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時,可不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除依法應當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的土地外,可將建設用地批準和規劃許可手續合并辦理,核發規劃許可證書,并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