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記者 周靖
“關于我公司解散糾紛一案,誠摯感謝貴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為協調公司股東糾紛所做的大量工作……”近日,眉山中院收到一封感謝信,寄信人是一家政府特營生豬屠宰企業。
在眉山市彭山區,原本經營良好的鳳鳴屠宰有限公司,因兩名股東各占股50%難以形成有效決策,導致停產一年半。日前,在眉山中院主持下,鬧僵的兩名股東達成和解,“五五”股權困局成功破解。僅僅半個月后,該屠宰公司閑置了近兩年的屠宰場又重新掛滿了新殺的生豬,一派熱鬧繁忙的景象。
困境
股東鬧矛盾公司停產一年半
2016年,眉山市彭山區鳳鳴屠宰有限公司由鄭某和楊某共同出資成立,兩人持股比例均為50%,鄭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楊某任監事。在長期經營中,“五五分”這個“最差”股權結構設置的弊端逐漸顯現——因兩人意見存在嚴重分歧、互不配合,股東會機制失靈,無法對公司運營形成有效決策。
鄭某認為楊某擾亂公司正常經營,楊某認為鄭某對股東意見完全置之不理。兩股東因此多次發生糾紛,數次報警并多次找相關部門進行調解,但一直未能化解矛盾。
2021年10月,楊某直接將挖掘機、裝載機等機械、車輛開至屠宰公司,將大門及經營通道堵死,攔截進出車輛,致使鳳鳴屠宰公司停業。
2022年,楊某將鳳鳴屠宰公司訴至法院,以公司經營面臨嚴重困難為由,要求解散公司。審理過程中,一審法院多次組織調解,但因雙方分歧太大未能成功。一審法院經依法審理,認為鳳鳴屠宰公司在兩名股東各占股50%的股權結構下,無法對公司運營形成有效表決,公司經營管理已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必然會使股東利益遭受大損失,符合法定解散條件,判決解散鳳鳴屠宰公司。
解局
兩名股東每三年輪換經營
公司就這樣解散?鳳鳴屠宰公司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眉山中院。
審理過程中,案件承辦法官、破產審判庭庭長陳曉梅敏銳地發現,該企業是彭山區唯一一家A類生豬屠宰企業,如果直接解散公司,可能會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生活保障,加上公司成立以來盈利狀況良好,兩名股東矛盾雖然依舊很深,但楊某“非解散公司不可”的態度有所松動,案件仍有一定調解可能。
隨后,陳曉梅通過走訪當地發改委、農業農村局、商務局等部門,了解企業、行業發展等情況,并分別找到兩名股東,結合行業準入、公司發展前景等多次進行溝通勸解、分析利弊,探討和解方案。
2月底,在陳曉梅主持下,兩名股東在眉山中院調解室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兩名股東輪流經營屠宰公司3年,經營方每年出資給另一方,取得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每三年輪換時,上一期承包方按協議約定向下一期承包方無條件移交公司財產。
“我表個態,法院做了這么多工作,為了表達誠意,今天簽了協議,下午我就把承包款轉給他,一次性到位。”接過頭三年經營權的股東楊某表示。
協議簽訂后,鳳鳴屠宰公司向法院申請撤回上訴,楊某申請撤回起訴,眉山中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并撤銷了一審判決。
好評
恢復經營半月多方點贊
案件辦結5日后,陳曉梅又一次前往鳳鳴屠宰公司,現場督促指導雙方完成移交手續,“今天來,就是督促你們積極履行和解協議,爭取讓公司早日復工復產,恢復正常經營。”雙方的工作人員在生產區、待宰區、鍋爐房逐一完成交接,堵在門口一年半的挖掘機被開走,緊閉的企業大門重新打開。
“開始確實有氣就想解散算了。”楊某坦言,“沒想到在法院的主持下,挽回了公司。‘司法為民裝在心,積極踐行實在真’,這14個字送給法院和法官。”
“停產的時候環保設施這些也是不能停的,一直虧錢心慌得很,法院為我們做了件好事,公司能繼續經營,三年時間大家就各憑本事。”股東鄭某表示。
僅僅半個月后,沉寂兩年的鳳鳴屠宰公司又一次熱鬧起來。恢復經營第一天一大早,閑置兩年的掛肉架上,又重新掛滿了新殺的生豬,一排小貨車正等著拉貨。
常年販運生豬的個體戶鐘建一早就拉豬到了鳳鳴屠宰公司,“這個地方離城近,之前我就一直在這里殺豬,堵了后只有多跑20多公里去殺豬,現在方便了。”
眉山市政協委員賴建華了解該案件后,為法院工作豎起了大拇指:“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走訪協調相關單位,多次組織調解,最終成功促成兩名股東達成和解,挽救了企業的生命。今年是眉山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年,我認為這種處理方式對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生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