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徐莉莎
近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認定和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該《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省級高新區的認定和管理。
目前,我省已建成國家高新區8家、省級高新區20家,高新區已成為引領支撐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但與發達省份相比,我省高新區數量仍然偏少、建設布局亟需優化,認定標準、認定程序和管理體制有待完善。
為推動省級高新區“又高又新”高質量發展,四川對標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使命和定位,進一步提升對高新區的認定“門檻”。
從經濟總量來看,對園區年營業總收入的要求,從100億元以上提高至200億元以上;對規上企業數量和指標的要求均有所改變,從規上工業企業50家提升到規上企業60家。
從對高新區“又高又新”的要求來看,對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要求,從10家增加到15家;還新增了要求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30家以上,還要建有省級以上科技孵化載體不少于1個。
《辦法》還明確,要求高新區擁有主導產業領域的省級以上創新平臺不少于2家,聚集科技咨詢、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技術轉移等科技服務機構10家以上,建有新型研發機構、創新聯合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等產學研用合作技術創新組織3家以上。
從對高新區的人才要求來看,此前要求園區大專以上研究開發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占園區職工人數20%以上;此番要求本科以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園區當年職工人數的10%以上。
《辦法》還特別強調,省級高新區的“畝均論英雄” 評價(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排名,位居全省同類型開發區排名的前三分之一或綜合地均稅收居全省開發區排名的前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