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檢結果:腦挫裂傷是主因
今年2月23日,在周泉家屬的要求之下,德陽市公安局羅江區分局委托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對周泉的死亡原因進行了鑒定。今年3月27日,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出具了周泉的死因鑒定報告。
上游新聞記者從報告上看到,對于家屬在遺體上見到的“頭部腫塊”,尸檢報告表述為“右額部發際線內見一處0.3*0.4cm暗紅色改變,對應處頭皮下未見出血”,該處切面還有腦“組織碎爛呈紅褐色改變”,法醫學診斷為“額部正中偏右皮膚挫傷”“右額葉腦挫裂傷、血腫”。
除了頭部有明顯傷情外,尸檢還顯示周泉的右腎存在挫傷出血的情況,法醫結論為“右腎腎盂挫傷出血”,周泉同時還有右下唇內側破裂、右肘窩針刺孔等損傷改變。
法醫報告認定,周泉的死亡“符合因右額葉腦挫裂傷、血腫伴右側硬膜下出血致呼吸循環功能障礙死亡”,而對于相關損傷形成的原因,法醫報告建議“具體形成原因,請結合現場勘查和案情調查”。
周斌認為,根據這份警方委托作出的法醫報告,“顱腦損傷程度重,分布廣,可造成呼吸、循環等重要功能障礙,為致死性損傷改變”,與之前校方“突發疾病、吃壞肚子”等解釋不一致。當地警方也曾對其解釋告知,稱在調查中沒有發現周泉與他人產生任何矛盾,事發前一天周泉也正常出入寢室,只是精神狀態較差,“他說我們娃娃性格比較好,比較乖,不和人打架,也不與人爭論。”周斌向記者表示。對于損傷原因,警方人員對周斌解釋為“摔跌傷”,懷疑周泉是在平地摔傷,“兒子的床是在下鋪,從床上摔下去也不能是現在的結果。”

今年3月31日,羅江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稱經審查認為,周泉死亡一案“無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4月3日,周斌已經向警方提交了復議申請書,認為此前的警方調查未能給出周泉身體損傷的原因,“案件真實情況并沒有查清,現在的證據不能排除本案犯罪事實的存在。”他希望羅江警方能夠對周泉“非正常死亡案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