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建議起訴解決
4月4日,周泉就讀的德陽通用電子科技學校負責人鄭先生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學校對于周泉死亡一事尊重警方的調查結果,“他(周泉)已經滿了18歲了,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警方的調查也顯示他是意外死亡。”鄭先生表示,對于家屬提出的周泉死亡存在“校園暴力”的可能,學校方面無法做出調查回應,“警方的結論目前是排除他殺,如果有刑事案件發生,警方也早就立案了。”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周泉在學校死亡后,羅江當地警方對事件也高度重視,各級公安機關也到校進行了完整的調查,“警方帶走了90多塊硬盤的監控視頻,熬更守夜地看監控,也對周圍的學生進行最多四次的詢問,沒有發現線索。”鄭先生表示,他們作為學校無法對事件發生原因作出解釋,但尸檢結果出來后,德陽警方已經向周斌進行了解釋,學校也相信警方的調查結論。
鄭先生表示,學校方面在事件的整個處理過程中,考慮到周泉家庭的困難和特殊情況,已經從人道主義關懷的角度,最少向周斌支付了22萬元的各種款項,但目前因為家屬拒絕就事件賠償善后對話,導致進一步的商談無法進行,校方希望家長能夠理性應對,“我們已經體現了最大的誠意,現在這個社會是法治社會,司法是公正的,我們也希望家長能夠一切按法律程序辦,去法院起訴,不希望私下去談(賠償)。”

曾有多年公安法醫工作經驗的北京盈科(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姬少光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腦挫裂傷一般是在頭部受到比較巨大的暴力之下形成,外力毆打的暴力達到一定程度是可以形成周泉尸檢報告所得出的結論,“案件定性不能僅僅依靠法醫,要結合走訪調查、視頻監控、現場勘驗情況綜合來看,目前看體表還是有一些損傷,這些損傷的來源和機制都有必要搞清楚。”
姬少光補充稱,腦部受傷后發生死亡的時間會因為受傷部位不同、體質不同、年齡因素、基礎疾病情況和是否飲酒等因素而不同,“實踐中是遇到過頭部受傷沒有即刻死亡,隨著慢性出血兩天的時間死亡的案例。”
姬少光認為,周泉致死的原因根據尸檢結論是腦組織損傷比較嚴重造成的,但他的顱骨卻沒有發現骨折線,也沒有發現頭部皮膚的明顯挫裂傷,“這種多見于一些摔跌導致頭部撞擊光滑平面物導致。”他強調,周泉遺體畢竟還是有一些體表損傷,不能完全排除有被毆打導致損傷致死的絕對可能,警方應該慎重處理這一案件。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