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庭銘

  近日,“清明節強制加班員工陳某龍怒懟領導”的相關聊天記錄截圖在網絡上熱傳,迅速沖上熱搜榜。4月5日,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回應,截圖中的內容非集團公司所屬成員單位和員工。4月7日,德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發布通報稱,陳某龍故意散布謠言的違法行為嚴重擾亂了網絡公共秩序,該局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來源:德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來源:德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

  那么,什么言論可以被認定為謠言?行政拘留又意味著什么?為此,4月8日,川觀新聞記者邀請到了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甘露和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小彪來為大家普及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知識。

  什么言論可以被認定為謠言?

  涉及虛構事實

  “首先,我們要先界定一下什么是謠言?!标愋”敫嬖V記者,目前,我國法律并沒有對“謠言”進行定義。在司法實踐中,我國刑法條文和司法解釋使用更多的表述是“虛假信息”。現在一般認為,謠言止于意見表達,也就是說應該區別事實陳述和意見表達。謠言是涉及事實陳述,而意見表達是個人情緒表述。只有關于虛假事實陳述才可能構成謠言,而單純的意見表達屬于言論自由,是可以允許的。

  陳小彪的說法,得到甘露的認同。在甘露看來,相關機關在認定謠言的時候,要區分這個信息是事實還是觀點。如果是無中生有的編造、對信息的關鍵點或大部分內容進行實質性篡改后進行散布傳播等,造成與事實不符合的結果,應當認定為謠言。但是,在實踐中一定要注意的是,要注意正確區分批評性、專業性質疑言論與謠言的界限?!霸陔y以分辨是否屬于批評言論或質疑言論時應屬于觀點性言論,不應該以傳播謠言論處?!备事侗硎?。

  記者查閱相關法條發現,一般來說,關于造謠的處罰可能會涉及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行政拘留又意味著什么?

  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

  甘露告訴記者,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種類。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按照該項規定,行政拘留的性質是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

  具體來說,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strong>甘露介紹。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拘留的日期,從拘留當天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