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者 曾昌文
利用夜色作掩護,手持鐵錘和小型切割機,某盜車三人組僅僅“出手”五次就成功盜走停在路邊的共享單車47輛。昨(10)日,記者從邛崍市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偷盜共享單車案,依法判決三名被告人犯盜竊罪,分別獲刑1年6個月(緩刑2年)、9個月(緩刑1年6個月)、6個月(緩刑1年)。
2022年8月5日凌晨,曾某伙同張某,駕駛一輛租來的新能源汽車,在邛崍市工業(yè)園區(qū)天官路、南江路等地,利用鐵錘和小型切割機,先后盜走10輛美團共享單車。得手后,曾某和張某又先后于8月6日凌晨、8月8日凌晨再次盜走共18輛美團共享單車。8月10日凌晨和8月12日凌晨,曾某和莊某以同樣的方式,在邛崍城區(qū)東安大道、君平大道等地又盜走19輛美團共享單車。
接到報警后,邛崍警方于8月12日將曾某、張某和莊某三人擋獲。經(jīng)鑒定,被盜的47輛美團共享單車價值35696.5元,其中曾某與張某涉案金額21266元,曾某與莊某涉案金額14430.50元。8月13日,三人因涉嫌犯盜竊罪被邛崍市公安局取保候審,并于同年11月18日被邛崍市檢察院取保候審。
近日,邛崍市檢察院以曾某、張某、莊某犯盜竊罪向邛崍市法院提起公訴。邛崍市法院立案受理該案后,依法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三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并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同時退賠被害單位經(jīng)濟損失35696.50元。
法院審理認為,三名被告人互相伙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曾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張某、莊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根據(jù)三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認罪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對其宣告緩刑。最終,法院依法判決三人犯盜竊罪,曾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6000元,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
編輯:賈知若 校對:曾燕 審核:代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