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訊(記者 俞陽)為償還自己的債務,女房產中介將目標放在身邊的熟人和朋友身上,利用自己的職業特點,編造投資項目,專“燒”熟人、朋友。近日,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區分局就破獲了這樣一起詐騙案。

  2月13日,受害人鄧先生向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區分局報案,稱其朋友劉某詐騙其60余萬元,接到報案后,該局當日立案展開偵查。

  經調查發現,劉某在大學時期的前男友與受害人鄧先生是同學,因此關系,兩人曾經有過接觸。2021年,兩人在一次聚會上再次相見,互留了聯系方式。2021年7月,劉某以自己在云南省昆明市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上班的身份,謊稱在昆明市投資工抵房(開發商以房屋抵扣建筑企業的部分工程款)項目,以每個月盈利投資總額2%的利潤為誘餌,找到鄧先生,誘騙其參與投資。出于對朋友的信任和劉某許諾的高額回報,鄧先生信以為真,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31日間,多次給劉某轉款共計40萬元用于投資。可是,劉某在收到投資款后,并沒有用于任何投資,而是全部用于償還自己以前的債務和個人消費。而為了打消對方的顧慮,劉某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28日間,分多次向受害人支付了共計4萬元所謂利潤后,就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利潤和本金。

  為了將自己的謊言演逼真,也為了進一步誘騙受害人,2022年3月,劉某又以自己已經注冊了公司,正在做商鋪的投資項目,并且承諾投資商鋪5個月可以得到至少投資總額15%至20%的收益為誘餌,并承諾可簽訂商鋪項目合作協議,再次誘騙受害人鄧先生投資商鋪。而受害人相信了劉某所說的投資項目后,又于2022年3月29日通過銀行轉賬和支付寶轉賬向劉某轉款28萬元,而收到錢的劉某依舊沒有將錢用于投資,再次將款項全部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和個人消費,且承諾給受害人的利潤和本金也一分未給。

  遲遲沒有拿到投資回報,加之劉某的各種推諉,最終引起了受害人的懷疑。在反復聯系無果后,受害人鄧先生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民警偵查發現,劉某家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今年2月19日,民警掌握其活動軌跡后,趕赴昆明市將其抓獲。到案后,劉某對其詐騙一事供認不諱。此外,民警還掌握到,劉某所涉案件并非這一起,相關情況仍在調查中。

  據查,劉某的行為涉嫌詐騙罪。目前,劉某已被依法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