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騰一個多小時,都不能注銷銀行卡,社區居委會開的死亡證明為什么無效?”
近日,廣安市民鄒先生(化名)通過麻辣社區“群眾呼聲”平臺反映,在郵儲銀行廣安區支行注銷過世親人的銀行卡時遭拒。社區能否出具死亡證明?不認居委會開具的死亡證明是該行獨有的“霸王條款”么?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網民喊話郵儲行 為何刁難弱勢儲戶
4月17日,鄒先生用網名“山凹”在麻辣社區留言,講述了父女倆4月16日去郵儲銀行廣安區支行注銷銀行卡遇阻的經過。
鄒先生的女兒在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社區開具的持卡人死亡證明后,銀行拒絕銷戶。二人對此不能理解,此前他們順利注銷了親人的工商銀行賬戶,提供的是同樣一套資料。銀行工作人員解釋,死亡證明必須是由派出所或醫院出具。1個多小時以后,雙方協商后未能達成一致,父女倆悻悻離開。
鄒先生稱,因親人是在家鄉的家中去世,無法拿到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才選擇去社區居委會這種最便捷、簡單的方式。“銀行有些規矩非改不可……不認社區居委會的死亡證明,硬要儲戶去派出所開,不是故意刁難儲戶嗎?”鄒先生在留言中寫道。
鄒先生表示,在麻辣社區留言,是想呼吁銀行以人為本,簡化相關事務辦理流程,少一點“霸王條款”,“不要讓儲戶的合理要求拖到猴年馬月”。
>>“四大行”態度一致:居委會開具死亡證明無效
郵儲行廣安區支行的工作人員回憶稱,當天確實有一對父女辦理遺產繼承業務,他們知道銀行卡密碼,已取走賬戶內存款。因死亡證明材料不符合銀行規定,無法注銷銀行卡。該賬戶已成空賬戶,對賬戶安全沒有影響。
為何同一張死亡證明,在工商銀行和郵儲銀行得到截然不同的待遇?工商銀行廣安區支行的工作人員解釋,“鄒先生的個案,應該是有些誤會”,該行和郵儲行政策一樣,只有派出所和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才算是“能夠證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實的材料”。
記者先后致電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客服人員均回復銷戶必須提供死亡證明。但無法解答該由哪個部門開具,建議咨詢當地分行。
記者隨機走訪了中國銀行成都高新支行、建行成都天府新城支行、工行成都高新天府大道支行、農行高新支行營業部,工作人員均表態,不認可社區開具的死亡證明。
>>居委會可否開具死亡證明?四川各地不一
死亡證明是親屬處理去世親人各種事務的必備材料。針對在家病故者,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可否開具死亡證明?
4月23日,記者隨機采訪了省內幾個市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
成都市雙流區板橋社區居委會和白塔社區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表示,居委會不能辦此業務。成都市殯儀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遺體火化必須由醫療機構或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
記者查詢發現,在2017年下發的《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的通知》中規定,村(社區)可開具在家死亡證明,用于銀行定期存款除戶,解約提款。但該通知已于2018年廢止。根據最新規定,在家中或公共場所,屬于疾病死亡且死因不可疑者,由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醫師出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非正常死亡情形的死亡證明由公安機關辦理。
與此同時,四川多個城市如廣安、遂寧、眉山、南充等,社區居委會仍承擔開具死亡證明的工作。廣安市殯儀館的工作人員稱,針對在家死亡人員,火化遺體需提交由社區居委會開具且街道辦蓋章的死亡證明。
經查,早在2020年4月,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聯合發布意見,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明確了20種不由居委會出具的證明事項,其中包含死亡證明。該意見明確將用3年左右時間,從根本上改變社區成為證明大本營的現象,而今年正是該意見出臺的第三年。
[記者手記]一方面,社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銀行不認可,讓群眾費時費力,跑了冤枉路;一方面,社區出具死亡證明加大了基層的工作負擔,還讓非醫療專業的社區人員心懷忐忑,勉為其難。我們盼望四川各地政府能出于便民利民考慮,按照六部門要求,與殯儀館、銀行等相關部門打通信息壁壘,盡快制定證明事項清單,厘清相關部門的權責,對群眾做好告知和宣傳,確保群眾能辦事、辦成事。(記者:楊小婕 葉楊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