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公安搗毀多個“地下錢莊”犯罪團伙并將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樂山 省公安廳供圖樂山公安搗毀多個“地下錢莊”犯罪團伙并將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樂山 省公安廳供圖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張磊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30余萬份,涉案金額價稅合計15億元;App平臺以高額收益為噱頭,吸引7.6萬余會員進行虛擬茶樹種植,平臺獲利達2.8億余元;在偏遠鄉鎮農貿市場使用假幣購物以換取真鈔……12日,在“5·15”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前夕,我省公安發布近年來偵破的10起經濟犯罪典型案例,旨在通過剖析案例,揭示犯罪手法,傳授防范知識,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和能力,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工作。

  案例一購買運輸使用假幣 3人落網

  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施某某等人為骨干的犯罪團伙,長期流竄于四川和省外多地,實施購買、運輸、出售、使用假人民幣的犯罪行為。2022年7月,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等3人抓獲,現場繳獲假人民幣100萬元。該案已于2022年9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案例二票貨分離 虛開發票130余萬份

  2022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聯合稅務稽查部門成功破獲“8·0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搗毀一個利用電商平臺實施虛開騙稅犯罪窩點。經查,該團伙利用電商平臺富余票,采取“票貨分離”方式,向下游1927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30余萬份,涉及全國29個省(區、市),涉案金額價稅合計15億元。案件已于2023年2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案例三串通投標 涉案金額12億余元

  趙某某、張某等人為獲取市政工程項目施工或轉包轉賣牟利,以自身實際控制的建筑公司為掩護,采取串通業主方與招標代理機構、操控多家公司圍標等手段對攀枝花市80余個公開招投標項目實施串通投標,涉案項目標的金額達12.43億元。自2022年4月以來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6名,扣押涉案資產600余萬元。2022年12月,攀枝花中院對趙某某、張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案例四虛開發票 收取2%至3%點子費

  2018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控制瀘州某商貿有限公司等6家糧油購銷類商貿公司,伙同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等向瀘州、宜賓和遵義等地白酒生產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開票金額2%至3%的點子費,幫助下游受票企業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虛開價稅合計高達7億余元,涉嫌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的發票罪。案件已于2022年9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案例五種植虛擬茶樹 發展會員7.6萬余人

  201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委托某科技有限公司設計開發App平臺,以高額收益為噱頭吸引會員繳納168元會員費后進行虛擬茶樹種植,根據其發展下線會員的人數與累計投資金額設置為農戶、場主、莊戶、產業園等4種虛擬身份,并以此計算不同層級會員的返點獲利。截至2022年7月28日,該平臺以“金字塔”式結構發展會員達189層,累計注冊會員7.6萬余人,平臺充值資金6.3億元,平臺獲利2.8億余元。該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查扣涉案資產3000余萬元。案件已于2023年3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案例六在偏遠市場購物 假幣換真鈔

  以犯罪嫌疑人屈某某、周某某等人為骨干的犯罪團伙,長期從外地購買假幣后,在內江偏遠鄉鎮農貿市場使用假幣購物以換取真鈔。2022年5月13日,內江市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屈某某等4人抓獲,現場繳獲假人民幣123.78萬元。該案已于2022年7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案例七非法買賣外匯 涉案380億元

  2020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萬某與黃某利用虛擬貨幣USDT(與美元匯率恒定1:1)和人民幣購買美元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從中賺取差價獲利。該案發起全國集群打擊,成功搗毀多個“地下錢莊”犯罪團伙,涉案總金額高達380億元。案件已于2022年4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案例八騙取銀行授信 向銀行工作人員行賄

  犯罪嫌疑人饒某某、劉某某等人為騙取銀行授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控制多家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簽訂虛假合同,并以2萬至50余萬元不等的現金向銀行信貸人員行賄。截至案發,該團伙大肆向9家地方商業銀行中10余名銀行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511萬元。該案已于2022年9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九提供“養老服務”吸收公眾存款9億余元

  2014年以來,黃某某在成都市成立四川某集團有限公司并擔任董事長,并陸續在成都等省內多地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共40余家。各分、子公司以提供養老服務、出售床位、存款返息10%至20%等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資金9億余元。今年1月,被告人黃某某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涉案的其他6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8個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十搭建刷單平臺 非法獲利6841萬元

  2019年7月以來,張某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搭建“共享魚塘白白賺”刷單平臺系統,通過網上推廣、熟人介紹等方式招攬淘寶、京東、拼多多等購物平臺商家以及其他社會人員注冊會員。商家利用平臺發布任務,社會人員則作為刷手接受刷單任務。平臺為商家虛構交易量和瀏覽量假象,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截至案發,該平臺注冊會員涉及全國31省(區、市)86530人,代理商涉及8省(區、市)24人,刷單刷手66929人,商鋪17561家,平臺共收取商家資金24.8億元,完成刷單任務2000余萬單,非法獲利6841萬元。2022年12月,蘆山縣法院依法對主犯張某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示

  近年來,通過公安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傳銷違法犯罪的高發勢頭有所下降,但是隨著“互聯網+非法集資”“互聯網+傳銷”的結合,資本運作類的非法集資、傳銷逐漸主流化,傳銷與非法集資類犯罪的交織日益嚴重,并呈現出虛假宣傳誘惑大、手段翻新欺騙強、時空間隔查處難等特點。公安機關在此提醒大家,要不斷增強“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的防范意識,牢記“理性投資謹慎行”“高息利誘皆畫餅”的道理,堅決抵制非法集資和傳銷,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新聞鏈接

  去年成都立案偵辦經濟犯罪案件932件

  本報訊(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陳博)昨(15)日,由省公安廳主辦,成都市公安局承辦的“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街面活動在春熙路步行街舉行。活動現場不僅安排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防范經濟犯罪普法宣傳,還集中展示了全市打擊突出經濟犯罪所取得的輝煌戰果。據悉,2022年,成都公安經偵部門共立案偵辦經濟犯罪案件932件,采取強制措施1313人,成功偵破公安部、省公安廳督辦案件14件。

  以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筑牢安全穩定底線。立足公安主責,瞄準“控增量、減存量”,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全市非法集資新增發案同比下降25%,存量案件化解率達91%。制定下發差異化“一域一安”任務清單,點對點精準指導屬地公安機關,先后成功偵破全國專項辦督辦魏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等非法集資案件57件,刑事打擊141人,涉案金額28億余元;成功偵破傳銷案件20件,移送審查起訴72人,涉案金額2億余元。

  成功偵破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公寓”等名義實施的犯罪案件19件,涉案金額14.3億余元。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成功偵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34件,為農民工討回工資4000余萬元。牽頭開展打擊大學生就業創業陷阱相關犯罪專項行動,立案偵辦各類侵害大學生合法權益的案件145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63人,成功偵破公安部督辦“9·27”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嚴厲打擊假幣違法犯罪,成功偵破“6·28”特大持有、運輸假幣案等案件9件,破案收繳假幣289.9萬元。嚴打涉稅領域犯罪,始終站在維護國家稅收安全和財政安全的高度,聯合稅務、檢察、海關、人行、外管等六部門開展常態化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共立案偵辦涉稅案件54件,刑事打擊78人,移送稅務稽查部門處理171人,挽回稅款損失2億余元,成功偵破省公安廳督辦“3·21”特大暴力虛開案、“8· 15”騙取留抵退稅案,守住了國家財政的“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