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田珊

  ●針對四川主要土壤環境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解決農用地、工礦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壤環境問題

  ●全面貫徹落實上位法,講好“普通話”;充分結合地方實際,講好“四川話”;始終聚焦民情民生,講好“百姓話”

  ●將從加大宣傳力度、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地方標準、強化執法監督4個方面保證《條例》落實到位

  7月1日,《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作為一部省級地方性法規,《條例》有何四川特色?又將從法律的角度重點解決哪些土壤環境問題?6月25日,生態環境廳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有關情況。

  有緊迫性

  作為農業和礦產資源大省,土壤污染防治很關鍵

  “土生萬物、水澤眾生。土壤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被稱為地球母親珍貴的‘皮膚’。”發布會上,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李銀昌將這句話作為了開場白。

  四川地質構造和地形地貌復雜多樣,又是農業和礦產資源大省,土壤污染防治是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但目前,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臨著法規標準不健全、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覆蓋面不足以及土壤環境管理技術支撐能力不足等現實問題,加之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累積性和復合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臨巨大挑戰,亟須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實際,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規。”生態環境廳土壤生態環境處處長康寧表示。

  為此,我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抽調專班負責起草工作。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前期準備工作,調研組前后赴省內十余個市(州)進行立法調研,還前往廣東省、天津市、重慶市開展了省外立法調研,全面分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環節、關鍵領域、責任主體,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確保《條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從制定到出臺,《條例》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針對四川主要土壤環境問題和薄弱環節,我省進一步細化和補充上位法,著力解決農用地、工礦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壤環境問題。”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例如,針對農用地,重點控制農用地污染源頭,規定了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農業灌溉用水水質、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置等要滿足農用地土壤環境要求,切實解決農業面源污染造成的土壤污染源頭。另外,對煤炭、頁巖氣等礦產資源開發也進行了明確的污染防控要求,有效控制礦產開發的土壤污染等。

  看亮點

  講好“普通話”“四川話”“百姓話”

  《條例》是四川省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主要包括健全權責清晰、高效協同的防治機制;完善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規范標準;明確分類管控、科學修復的治理措施;健全從嚴監督、齊抓共管的保障機制4個方面。

  李銀昌介紹,《條例》既全面貫徹落實上位法,講好“普通話”;又充分結合地方實際,講好“四川話”;還始終聚焦民情民生,講好“百姓話”。

  “不少內容,都具有四川特色。”李銀昌介紹,例如,四川頁巖氣資源量和可采資源量豐富,為減少頁巖氣勘探、開采等環節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生態破壞,促進頁巖氣開采業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條例》專門明確頁巖氣勘探開發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針對重金屬高背景值區域土壤風險防控和安全利用方面,四川省環境政策研究與規劃院院長羅彬介紹:“從四川的實際情況來看,受礦產資源成礦作用和喀斯特地貌區沉積石灰巖的影響,四川盆周山區、攀西地區和川西高原地區存在自然形成的土壤重金屬超標現象,特別是農用地安全利用和風險防控存在較大的隱患。《條例》便充分考慮區域環境背景值因素,明確對自然形成的重金屬超標區域的土壤、農產品開展協同監測,對超標區域采取種植結構調整、農藝調控等措施,確保農用地安全利用。”

  《條例》還明確對若爾蓋國家公園、大熊貓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以及多樣的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濕地、雪山冰川、高原凍土等重要生態系統和未利用地加強保護,維護其生態功能。

  講好“百姓話”方面,《條例》圍繞群眾關切關注的“米袋子”“菜籃子”等日常需求,要求定期開展耕地和農產品的協同監測,建立重要地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長期監測機制以及推廣使用綠色防控技術等,確保群眾“吃得放心”。

  對于如何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確保糧食安全,農業農村廳資環處副處長余飛表示,一方面,要積極推進化肥農藥農膜減量增效措施,嚴格打擊使用假劣農資的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對于受污染的耕地要全面落實分類管控制度,同時,要定期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農業農村廳將會同生態環境廳嚴厲打擊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等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管控、修復和后期管理的全流程治理要求,守護好群眾的“好房子”“好花園”,確保“住得安心”。

  談落實

  完善多項配套政策,嚴打多種違法行為

  《條例》施行在即,未來將如何更好地執行?

  生態環境廳法標處處長萬平表示,將從加大宣傳力度、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地方標準、強化執法監督4個方面保證《條例》落實到位。目前,我省已經啟動《條例》相關配套政策文件的制修訂工作。《四川省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已初步修訂完畢,正在征求省級相關部門和21個市(州)政府意見。

  康寧談到,我省在國家標準體系的基礎上,出臺了《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物風險管控標準》,把四川特征污染物納入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標準中;制定了《四川省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規范》,對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怎么評、怎么調查做了相應的規定。目前,還正在制訂《鉛鋅冶煉行業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地方標準,力爭年內出臺。“我們還將按照《條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需要,制定出臺有關標準規范,包括農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重點行業隱患排查工作指南、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指南等。”

  下一步,我省相關部門將加大涉土壤環境違法的查處力度。“把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和環境執法的重要工作內容,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依法嚴格查處相關土壤污染防治違法行為。特別要嚴厲打擊向農用地非法排放、傾倒、堆存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等違法行為。”萬平表示。

  一圖了解條例重點

  ●堅持“一二三”立法工作思路

  堅持一項原則,即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污染擔責、公眾參與”的原則。立足兩個出發點,確保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聚焦三類土地,以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為重點,護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籃子”“好房子”“好花園”

  ●推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

  堅持土壤污染綜合治理,推進大氣、水、土壤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跨部門協同,加強污染防治跨區域合作,明確污染協同治理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對土壤的二次污染

  ●強化頁巖氣開采污染防治

  頁巖氣勘探開發單位要減少勘探、開采、封井、回注等環節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開展頁巖氣開采區域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狀況監測,對產生的廢棄鉆井液、廢水、巖屑、污油等污染物進行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規范地下設施設備污染防治

  明確了輸油管、加油站、地下儲罐、填滿場地等地下設施設備的設計、建設、使用應當符合防腐蝕、防滲漏、防揮發等要求,設施設備的所有者和運營者應當對設施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并且參照上位法對違法程度類似行為的處罰額度,合理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提升土壤污染調查評估質量

  專門針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效果評估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建立了抽查制度,為提升土壤污染調查評估工作質量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