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佳

  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葛曉燕辭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葛曉燕辭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