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人犬只是一只流浪狗。傷人犬只是一只流浪狗。

  劉志光 封面新聞記者 杜卓濱

  9月4日早上,四川樂山一名小學三年級女生,在上學途中被一條突然竄出的狗咬傷。

  家長聞訊趕來,在附近一家餐飲店發現了傷人犬只的蹤跡,找到商家討要說法。然而,面對家長的質問,商家卻感到非常委屈,“這只狗根本不是我的”。

  家長氣憤:

  小學生上學途中被狗咬傷

  “反正狗咬了我的孫女,是你拴著的,肯定就是主人,肯定就要找你。”記者趕到現場時,被狗咬傷的學生家長李女士正在和商家徐女士理論。

  李女士表示,今年8歲的孫女在樂山一小學讀三年級。9月4日早上7點過,小女孩快走到校門口時,被突然竄出的一只狗咬到了右腿。女孩被咬后,學校執勤保安立即聯系家長,送小女孩注射了狂犬疫苗。

  “隨后我們四處尋找傷人的狗。”李女士說,經過一番尋找,她在徐女士的餐飲店發現了咬傷孫女的犬只,“拴在屋內的,餐飲店難脫干系。”

  商家委屈:

  怕流浪狗傷人將其拴住,并非飼主

  面對找上門的家長,經營餐飲店的徐女士表示很委屈。

  “這條狗是一條無人喂養的流浪狗,最近一直活躍在店子附近,昨天還咬傷了一位老年人。”徐女士稱,當時她也撥打了12345熱線,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盡快進行處理。今天早上,為了防止這只狗再次傷人,她用鏈子將其拴在了自己店內。

  “一早就看到這條狗在店門口,趕也趕不走。上學的學生比較多,我怕狗咬到其他人,就把它臨時拴著。”徐女士稱,讓她沒有想到的是,自己拴狗之前,這條狗已經再次傷人,咬傷了李女士的孫女。

  徐女士認為,傷人犬只是一只流浪狗,而且女孩是在自己將狗拴住之前被咬傷的,所以自己不應該承擔責任。“我們不拴著的話,就會咬到更多學生,我們是做好事,我們是冤枉的。”

  多方調解:

  不要賠償,傷人犬只已妥善處置

  針對傷人犬只的來歷,記者向這條街的街坊鄰居進行了打聽,證實了徐女士的說法,該犬只是一只流浪狗。

  事情發生后,張公橋派出所民警、北門橋社區工作人員來到了現場進行調解。

  “狗和這位女士的關系,由法院來判定,如果法院判定這只狗是女士飼養,形成了實際上的飼養關系,那法院會判她賠償。”張公橋派出所民警表示,若法院沒有判定的話,則判處不了賠償。

  調解現場,受傷女孩的父親表示,女兒已經接種了疫苗,花費了1000多元,由于傷情不算嚴重,已經回到學校上課。經過調解,家長沒有提出賠償要求,不過他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對傷人犬只進行妥善處置,排除安全隱患。

  當天中午,樂山市城管局市容大隊工作人員來到現場,將這只傷人的流浪狗帶走,送往市中區流浪狗收容中心進行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