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有網傳視頻稱“達州渠縣某超市員工騎車撞老人后向其賠償100元,后被老人家屬追加賠償………小伙跳河自殺”。

  15日下午,渠縣渠江街道辦事處發布情況通報,證實肖某跳河溺水死亡一事,通過調查排除刑事案件。同時,通報還辟謠網傳信息“小伙送貨與老人發生剮蹭賠償100元后,老人子女追加賠償”。經街道辦初步核實,肖某騎電瓶車撞倒老人當場賠付100元并支付后續醫療費用屬實,“老人子女追加賠償”不屬實。

  ↑通報截圖

  通報內容如下:

  我街道流江社區居民肖某,男,26歲,生前系東昇超市員工,于2023年9月10日15時許從渠江三橋跳河,經公安、藍天救援隊、120等趕赴現場全力救援,在當日21時被打撈上岸,無生命體征。

  經公安機關現場勘察、調取監控和調查走訪,肖某系跳河溺水死亡,排除刑事案件。事發后,我街道辦組織死者家屬與東昇超市多次進行調解并達成和解協議,目前尸體已火化。

  網傳信息“小伙送貨與老人發生剮蹭賠償100元后,老人子女追加賠償”,經我街道辦初步核實,肖某騎電瓶車撞倒老人當場賠付100元并支付后續醫療費用屬實,“老人子女追加賠償”不屬實。針對其他網傳信息,我街道辦正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勿傳播未經證實的相關視頻、圖片等信息。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