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彥君
近日,被告人肖某某收到了廣安市前鋒區法院發出的“反詐宣傳服務令”。8月30日,肖某某在朋友圈和短視頻APP上開展了緩刑考驗期間第一次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肖某某把相關文章轉發至朋友圈后,還在評論區內互動交流,揭示電信詐騙及偷越國(邊)境等行為的危害性,以此警醒網友和身邊人。
這事還得從2020年2月說起。當時,肖某某通過網絡認識了一名網名為“驅魔一刀”的網友,該網友告訴肖某某可以偷渡到緬甸掙錢,肖某某遂與其妻吳某某(另案處理)商議約定一起偷渡出國。
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間,肖某某邀約其表哥毛某某(另案處理)一起偷渡出國到緬甸。后三人偷越國(邊)境至緬甸小勐拉,在緬甸小勐拉山上的“科技園”內一網絡公司工作。
進入科技園肖某某等人立即失去了人身自由,并且由于業績無法完成經常遭受挨餓挨打等折磨。三人便萌生了回國的想法,最終也順利回國。
轄區派出所民警在對緬北回流人員的信息進行梳理的過程中,發現肖某某、吳某某、毛某某關系特殊,隨即展開了調查。警方調查發現,肖某某在緬甸期間協助進行電信詐騙,屬于情節輕微。
廣安市公安局前鋒區分局觀塘派出所民警李海東說,“肖某某和吳某某在緬甸總共干了40天,獲利3000多元,毛某某在緬甸干了兩個月零十天,獲利7000多元?!?/p>
經過調查,四川公訴機關對肖某某進行了起訴。日前,四川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肖某某因犯偷越國(邊)境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案件雖經宣判,但法官并未“止步于此”。前鋒區法院對肖某某發出四川省首份“反詐宣傳服務令”,責令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參加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宣傳公益活動。
近年來,不少人偷越國(邊)境實施電詐等活動。據統計,去年僅緬北地區,每天就有超過10萬人從事電信網絡詐騙。
廣安市前鋒區法院表示,肖某某作為該起偷越國(邊)境罪案件的被告人,讓其現身說法,參與反詐宣傳活動,更有助于提升反詐宣傳實效性,同時有利于其在社區矯正過程中,重塑自我價值認知,提升社會責任感,幫助引導其回歸社會。
“我已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也深刻理解了反詐工作的重要性。緩刑考驗期內,我將認真執行‘服務令’,用親身經歷,告誡群眾提高警惕,敬畏法律,切勿以身試法?!蹦壳靶つ衬吃趶V安市主城區一燒烤店打工,他一邊謀生,一邊積極參與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宣傳。
而“服務令”發出后,前鋒區法院與轄區社區矯正機關積極銜接,強化“服務令”的執行監督。如若社區矯正對象未履行“服務令”的內容,社區矯正機構將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罰,推動“服務令”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