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趙奕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等作用。3月28日,四川省印發了《四川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為何要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運行半年取得了哪些成效?10月9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曉博走進省政府新聞網站直播間,為大家在線“云解答”。
“目前,全省已全面實現‘五統一’的改革目標,失業保險省級統籌運行平穩有序。”劉曉博介紹,自4月1日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以來,全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增加了16.16萬人,參保總人數達到1183.77萬人,基金收入42.52億元,共發放失業保險待遇26億元,基金累計結余216.7億元,比實施省級統籌前增長9.2%。失業保險金月人均水平從1633元提高至1815元,增長了11.15%。
“這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必然要求。”在談到為何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時,劉曉博表示,失業保險在穩就業、促經濟、惠民生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但基金受限于市級統籌,存在互助共濟能力不強、市域之間政策差異大、待遇水平參差不齊、保障能力不均衡等問題。
他舉例,實施省級統籌前,個別地區基金支撐能力長達300多個月,也有個別地區支撐能力不足12個月,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服務標準不統一、跨區域辦理業務不順暢等。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能有效解決上述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失業保險體系,促進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
此外,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是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重要抓手。劉曉博表示,近年來,受基金支撐能力不足等因素影響,部分統籌地區無法實施穩崗返還、留工培訓補助等政策,制約了失業保險功能作用的發揮。
“省級統籌后,全省失業保險政策將全面統一,基金實行全省統收統支,各地可按全省統一部署實施穩崗擴就業系列政策。”他談道,這將更好發揮失業保險穩就業作用,有利于預防和減少失業,推動高質量充分就業。
同時,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也是提高經辦服務水平的現實需要。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能全面統一經辦規程、服務標準、業務資源,在全省范圍內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從而整體提升經辦服務水平,增進參保企業和群眾對社會保障工作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