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珩

  10月12日,記者從四川省應急管理廳獲悉,今年以來,四川各地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年行動、“強安2023”監管執法等行動,聚焦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深入生產一線開展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近日,應急管理廳曝光了6起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月11日至12日,德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德陽市某機械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下列違法事實:1。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未對加熱爐(天然氣爐)等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2。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熱處理車間加熱爐、淬火池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3。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上崗作業(2022年新入職熱處理工張某慶未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上崗作業)。

  以上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的規定,德陽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九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對其作出共處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3年2月15日,德陽市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什邡市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非法儲存硫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德陽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現場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將危險化學品(2700余噸散裝硫磺)儲存在專用倉庫。

  以上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德陽市應急管理局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作出給予該公司處人民幣9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2023年5月12日,德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四川某石油裝備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規定與其承租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四川某石油裝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與其承租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德陽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四川某石油裝備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分別作出處人民幣8500元和人民幣1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2023年5月15日,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建材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與承租公司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承租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同時該公司還存在有限空間球磨機的作業場所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以上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處人民幣5000元罰款,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陳某處人民幣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處人民幣4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上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給予該公司處人民幣9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陳某處人民幣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2023年7月17日,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球磨磁選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限空間球磨機的作業場所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未按照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以上違法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決定對該公司處人民幣7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決定對該公司處人民幣3000元罰款,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宋某某處人民幣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上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給予該公司處人民幣1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宋某某處人民幣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2023年7月18日,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特種作業人員趙某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以上違法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目前,西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相關違法行為已經開展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