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皓 封面新聞記者 陳章采

  一個家長居然酒后駕駛摩托車來學校門口接女兒放學!日前,四川省自貢市大安交警大隊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人員游某處以罰款13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半年的處罰。

  10月16日18時,游某駕駛號牌為川CDQ2**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江姐中學路段,將車輛停放至路邊等待女兒放學。正在江姐中學執勤的大安交警發現游某身上散發酒氣,有飲酒駕駛的嫌疑,隨即對其進行了進一步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游某稱自己是中午12點獨自在家飲酒,到下午該接女兒放學的時間,游某覺得意識清醒且時間已久,于是駕車上路來到學校門口,不料被現場執勤交警當場擋獲。

  (視頻由大安交警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