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晚上8時過,天已經完全黑了。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水井溝商業街,一名背著背簍的老人走走停停,東張西望,最后在路邊花臺上坐了下來,背簍里還裝著沒賣完的新鮮韭菜……

  他,似乎迷路了。老人的“異常”,引起了一位路過女士的注意,附近警察也趕了過來,隨后眾多圍觀市民很快買光老人的韭菜,還有好心姑娘給老人買來面包……老人記憶模糊,當地3個基層警務部門接力幫助,最終將老人安全護送回家。

  路邊的監控和民警的執法記錄儀,真實記錄了這場接力幫助老人的點滴細節。但在這起暖心事件背后,卻藏著一個讓人唏噓又心酸的故事……

  迷路的老人

  和“一搶而光”的韭菜

  水井溝,是瀘州市最古老的商業街區,分為上水井溝和下水井溝兩個部分。這里有步行街、百貨商場、金店、銀行、麥當勞……從早到晚,人來人往。

  警方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10月29日20時20多分,在上水井溝一家餐飲店外,一位老人從遠處走進畫面。他頭發花白、身體佝僂,背著一個竹背簍,走走停停,最后在一個花臺邊坐了下來。

  幾分鐘后,一位路過女士注意到了老人。她從老人身邊走過,徑直走向公路,隔著護欄招呼公路上警車里的民警。“她說她在下水井溝就看到這個老人,現在又看到了,擔心老人迷路了需要幫助。”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分局巡邏防控大隊民警謝麟回憶。

  ▲老人迷路,熱心市民向警察求助

  民輔警立即下車了解情況,但他們發現老人不但耳朵不好、口齒不清,記憶也很模糊。“他說不清楚自己的名字,更說不清楚自己的家庭住址。”謝麟說,交談中,老人先后提供了通灘、宜定、中心場等好幾個地名,但沒有一個準確地址,也不記得家屬電話。

  民警看了一眼老人的背簍,發現里面裝了大半背簍新鮮韭菜,目測有10來斤重。不知是因為迷路還是沒賣掉韭菜,老人顯得有些焦慮,不停地喃喃自語,大意是說自己賣了韭菜還要去買藥……

  ▲民警到來時,老人正獨坐在路邊

  突然出現的警察和路邊的老人,引起了市民圍觀,很多人幫著出主意。看到圍觀市民越來越多,謝麟靈機一動,問有沒有人買韭菜?“你們看嘛,他這韭菜挺新鮮的,自己種的,肯定比大棚的香……”他的話提醒了眾人,幾位熱心女士馬上找來口袋,開始分裝老人的韭菜,然后付錢,拿走。

  “我覺得多感動的,沒想到大家對老人這么熱情。”謝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印象中有個年輕女子買了3袋韭菜,給了30塊錢,還有個姑娘給老人買來面包,剩下的韭菜也被其他市民買走。

  老人沒想到,一天都沒賣掉的韭菜,在不到3分鐘里竟被“一搶而光”……

  家屬拒絕來接人

  警方送他安全回家

  老人到底是誰,他家在哪里?由于謝麟和輔警還有其他勤務,于是向轄區北城派出所求援。因老人無法提供有效的個人信息,趕來支援的同志只好把老人帶到北城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老人慢慢冷靜下來,才說出了名字,他叫孫某洲。”

  根據老人提供的名字,派出所民警很快查到他的信息:孫某洲,男,出生于1937年,已是86歲高齡,居住在瀘州市江陽區通灘鎮桐子灣村。讓民警吃驚的是,這已不是老人第一次迷路,系統顯示近5年來,幾乎每年都有民警救助他的記錄。

  “我們以為有了老人的信息,接下來的工作就簡單了,但后來才發現并非易事。”北城派出所工作人員說,他們首先通過當地村干部了解到老人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并根據村干部提供的電話號碼,給其女兒、兒子甚至孫子一一撥打電話。

  “打了七八個電話,老人家屬回應出奇一致,均表示老人經常迷路,家屬們不會管他。”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其中有家屬甚至讓派出所把老人“扔出去算了”。無論派出所工作人員如何做工作,家屬就是不來接人。

  時間到了晚上10點多,老人已略顯疲憊,急于回家。北城派出所決定先將老人送到其戶籍所在地通灘派出所,再由當地派出所聯系村社干部護送老人回家。

  通灘派出所值班民警黃柳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民警知道老人所在村社位置,但不清楚具體住址。原本以為老人到了通灘就認識回家的路,沒想到警車開出派出所,老人說不知道回家的路,民警只好又把他帶回派出所。眼看夜色越來越深,老人也越來越急,民警只好通知老人所在村民小組組長,將老人接回了家。

  ▲護送老人回家

  兩兒子住附近卻不照顧

  長子稱“他顧幺兒”

  這段接力救助老人的視頻傳開后,引來很多網友關注,其中不少瀘州網友表示曾遇到過這位老人,也有人買過他的韭菜。還有網友稱,老人以前沒賣完韭菜,就隨便找個角落露宿一晚,第二天繼續賣韭菜……

  雖然老人被平安護送回家,職責范圍的工作已完成,但警方仍然不太放心。11月1日下午,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工作人員和通灘派出所民警黃柳淇一起,買了牛奶、大米、食用油等物資,在村民小組組長帶領下,來到孫某洲老人家中探望。

  “我昨晚肚子痛了一晚上,要買藥吃。”交談中,老人說自己每個月要吃一兩百塊錢的藥,賣韭菜的錢都買藥吃了。紅星新聞記者看到,他獨自居住在一間土坯房里,養了一條小狗,種了一塊長勢喜人的韭菜,菜地中間一棵柑橘樹結滿了果,快到了成熟的季節。老人說,過段時間他還要去賣韭菜。

  ▲老人的韭菜地和房子

  當地多位村民介紹,孫某洲的兩個兒子就住在距老人住所不遠的地方,但在生活上都沒有照顧他。當地村民大多表示同情老人,但對于他的處境也無能為力。通灘鎮桐子灣村村干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老人每月有低保130余元直接打到老年卡上,但不清楚誰在保管他的老年卡。

  村干部還說,孫某洲兩個兒子都新建了住房,小兒子還在鎮上買了房子。老人平時不大注意個人衛生,兒子都沒怎么管他。

  孫某洲大兒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以前分家時兩兄弟有約定,每年各給父親350斤黃谷、每月10元零花錢。“但他顧幺兒,錢也給了幺兒,引發了矛盾。”對于老人的生活,紅星新聞記者曾多次撥打其小兒子電話,但均被掐斷。

■ 律師說法

子女若未盡贍養義務或構成遺棄罪

對于該老人的現狀和兒女的做法,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表示,我國實施的是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這就是說,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殊需求。

對于患病的老人,子女應使其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人,還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民事上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在刑事上對于拒不履行扶養義務,情節惡劣的子女,還會因觸犯遺棄罪而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認為,如果老人兩個兒子或其他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居住在距離老人家不遠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贍養能力,對老人沒有盡到相應贍養義務則涉嫌違法,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遺棄罪,受到相應刑事處理。

根據《民法典》“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等規定,該老人已年逾八旬且以種菜賣菜等補貼家用或換取醫藥費,應屬于“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因此其成年子女或符合法規規定條件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應當履行贍養義務。倘若沒有履行前述贍養義務,則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等規定,該老人的子女或者孫子女、外孫子女應當在經濟上、生活上和精神上對老人履行贍養義務,并及時救治和護理老人并提供醫療費用,還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經常看望、問候老人。

同時,根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老人既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對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或孫子女、外孫子女進行處理,也可以自行或者申請法律援助等部門幫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根據《刑法》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老人負有贍養義務的子女、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相關行為構成犯罪,有關部門應對此進行進一步調查,從而根據查明的事實予以懲處。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