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闞瑩瑩

  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范圍及面積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這份《通告》對四川農村宅基地定義、范圍、面積標準進行了規定。

  很多網民在川觀新聞客戶端后臺對一些細節問題提問,記者專門梳理了高頻提問,邀請農業農村廳農村宅基地管理處相關負責人答疑。

  問:住房不夠,修建老宅需要申請嗎?改造原有危房可以嗎?

  答:重建、改建、擴建、翻建都需要重新審批。

  問:一戶多宅咋個處理?我們家人口多,是否能分戶或建房?

  答:一戶多宅分為合法情形造成的一戶多宅和因違法行為造成的一戶多宅,目前正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探索處置方式。分戶問題,可參考《關于規范農村地區戶籍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發〔2018〕113號),具體可咨詢當地公安部門。

  問:完全合法合規,無故不批,故意推諉拖延的該怎么查處?

  答:建議向當地紀檢部門反映。

  問:沒有宅基地怎么辦,去哪里找宅基地,去找哪個單位處理?

  答:請向當地縣(區)級農業農村部門或者鄉鎮政府咨詢宅基地審批相關規定。

  問:申請宅基地時戶主為農村戶口,現在戶主戶口已變為城鎮居民戶口,現在需要維修、翻修,這種怎么處理呢?

  答:看戶內是否還有其他農村戶籍成員。如果沒有,只能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如果有,可以依法依規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翻建。

  問:娃娃讀書把戶口轉走了,沒有農村戶口是否沒辦法申請宅基地?

  答: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農村村民以戶為單位申請宅基地。

  問:我審批了90平方米,就是小了,一直沒動。可不可以重新審批?

  答:可以重新依法依規申請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