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文披露,近期,瀘州市紀委監委查處了瀘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張偉東違紀違法案件。該案件中存在著大量妄圖通過披上民間借貸等“隱形外衣”來變相受賄的違紀違法事實,嚴重影響公權力的正確行使,值得警惕。
5萬元打開貪欲魔盒,擊碎內心多年堅守
1968年,張偉東出生在瀘州市瀘縣的一個偏遠鄉鎮,從小生活清苦的他,立志通過讀書上學改變自己的命運。
憑著自己的努力,張偉東順利考上了四川農業大學。由于品學兼優,他在大學當了四年的班長,并成為了共產黨員。畢業后,張偉東被分配到瀘州市財政局工作。
在此后的幾年,張偉東先后擔任瀘州市龍馬潭區財政局黨委書記、局長,市財政局經濟建設科科長、資金管理科科長,2015年9月,張偉東開始擔任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成為一名副處級領導干部。
隨著職務的升遷,權力的增大,他的思想也悄然發生著變化。不僅開始在單位大搞“一言堂”,而且利用掌握的資金劃撥、預算管理等重要權力,長期與商人老板勾肩搭背,變著法兒地收受禮品禮金,體會著權力變現帶來的快感,一步步墜入貪腐深淵。
2009年的一天,四川某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明某某邀約張偉東到其車上,希望他能在業務承攬上提供便利,并拿出5萬元現金,表示了自己的“誠意”。
張偉東說,當時收錢的時候又緊張、又興奮、又害怕,但是這個人給我說,“這個錢不是公司的錢,是公司里分紅分給我私人的,我私人送給你的”……
禍難生于邪心,邪心誘于可欲。正是這5萬元擊碎了張偉東這個曾經的有志青年內心多年的堅守,他心中裝滿欲望的潘多拉魔盒徹底被打開,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張偉東開始以各種方式收受商人老板的財物,為了規避風險,不讓外人發現,他想出了通過民間借貸、房屋交易等方式變相獲利,妄圖以合法的交易來掩蓋自己非法獲取利益的目的。
出借45萬元,8年“收息”130余萬元
2010年6月,張偉東在擔任瀘州市財政局資金管理科科長期間,老板熊某某為獲得張偉東對其公司在審計業務上的關照,在本來沒有資金需求的情況下,主動向張偉東提出借款請求。張偉東明知熊某某無實際資金需求,仍表示同意。此后,張偉東分三次借給熊某某本金共計45萬元。2018年,張偉東看到瀘州市財政系統有干部被查處,于是要求熊某某立即退還全部本金,終止借貸關系。至此,熊某某共向張偉東支付利息130余萬元。
瀘州市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張小剛表示,如果是正常的民間借貸,或者是投資理財,依法應當受到法律保護。但是像張偉東這種,(和)商人老板之間的虛假借貸行為,本質上就發生了變化。張偉東名義上出借的是錢,但實際上借出的是手中的權,這是一種典型的掩耳盜鈴式的權錢交易行為。
除了以借貸方式間接斂財,張偉東還打起了房屋交易獲利的主意,試圖以市場行為掩蓋受賄事實。2017年底,張偉東主動找到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老板趙某某,提出要低價購買該公司開發的一套房產。趙某某考慮到張偉東手中直接掌握著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權力,便同意了張偉東的要求。當時,該套房產的市場價為9200元每平方米,但是張偉東卻用他人名義以50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簽訂了房屋銷售合同。
瀘州市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張小剛介紹,在此次交易中,張偉東購買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比市場價格每平方米低了4200元,其從中獲利共計48萬余元。根據相關規定,該48萬余元應當認定為其受賄數額。
在收受瀘州市某實業公司老板胡某某賄賂時,張偉東更是絞盡腦汁。當時,該實業公司承接了瀘州市一個安置房項目工程。胡某某找到張偉東,希望其能在資金撥付上給予關照,并送給張偉東20萬元。
瀘州市古藺縣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郭翔介紹,為了收下這20萬元的賄賂,張偉東授意其特定關系人李某,先是與胡某某公司簽訂了一份虛假鋼材購銷合同,然后向胡某某公司收取20萬元的“鋼材款”轉賬匯款。接著,李某將20萬元轉到其母親的私人賬戶并取現,最后將錢存入一張銀行卡中,供張偉東使用。
這種自導自演、自欺欺人的行為,實則是新型腐敗、隱性腐敗的又一表現,具有很強的間接性、隱蔽性、迷惑性。經查,2008年至2022年間,張偉東先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資金撥付、辦理公積金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50余萬元。
▲受審現場
犯受賄罪被判6年 悔稱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張偉東懺悔道,心里沒有戒懼,沒有敬畏,最終被別人用錢把我送進監獄里去過日子。特別是一個老板送錢給我的時候,他喊我買幾套衣服穿,現在想起買衣服就是喊我買囚服穿,這些錢收不得的。
2023年3月,張偉東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8月,張偉東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對已退繳的違法所得350余萬元,予以沒收,依法上繳國庫。
張偉東悔恨道,我有個幸福的家庭,就因為我個人的過錯,讓一個家分崩離析。我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愿意認罪伏法。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