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妻子與租客朱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58歲的李某一直對兩人心存怨恨……2022年12月2日晚,家住四川攀枝花市的李某與妻子王某因此發生爭吵打架,李某使用圓凳擊打妻子王某的頭部,致王某流血不止倒地昏迷。
隨后,李某誤以為妻子王某已死,用打火機和衛生紙點燃液化氣灶,并使用菜油、衣物助燃,在家中放火自殺,火勢迅速蔓延。“我以為王某死了,然后我就準備自殺,我原先想著跳樓,準備從廚房跳下去,但我看了一下不好跳,又想著去點燃液化氣灶。”李某供述稱。
▲李某點燃的液化氣灶
租客朱某發現起火后上樓查看情況,反被李某踢下樓梯受傷昏迷。經鑒定,朱某身體多處輕傷,左眼眶壁骨折后致左眼球內陷構成十級傷殘。不過,朱某與王某均表示,他們之間并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是李某無中生有的懷疑引發了案件的發生。
11月13日,紅星新聞記者采訪獲悉,李某的行為導致王某、朱某輕傷,其行為不僅構成了放火罪,還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近日,李某因犯放火罪、故意傷害罪,兩罪并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庭審現場
事發:
懷疑妻子與租客有染
他打傷妻子后在家中放火
今年58歲的李某和妻子王某,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生活條件還不錯。夫妻倆本應享受天倫之樂,兩人的關系卻因租客朱某的到來而改變……
▲被告人李某
兩人擁有一棟五層的自建房,其中一層至三層出租給他人住宿,一層有兩間門面出租用于餐館,第五層用來自住。案發前不久,朱某租住了李某家的一間房屋,他與夫妻倆的關系不錯,還經常一起吃飯。
后來,李某懷疑妻子與朱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一直對兩人心存怨恨。2022年12月2日晚上8點,李某與妻子在家中因此發生激烈爭吵。在爭吵過程中,妻子王某用手擊打李某的臉部和脖子,而李某則使用圓凳擊打王某的頭部,致使王某倒地昏迷。
▲李某使用凳子擊打妻子王某頭部
▲王某頭部受傷,現場留下的血跡
看到妻子倒地后,失去理智的李某繼續使用圓凳連續多次擊打妻子的身體。看見妻子沒有了動靜,他誤以為其已經死亡,于是有了一個更為瘋狂的舉動,用打火機和衛生紙點燃液化氣灶,并用菜油、衣物助燃。
刑拘:
租客發現起火后上樓查看
被他踢下樓梯受傷昏迷
火勢迅速蔓延,導致墻壁、屋頂、衣物等被燒毀。這時,租客朱某發現王某家著火了后,趕緊上樓查看情況,結果李某用腳將朱某踢下樓梯,導致朱某受傷昏迷。
▲起火現場
朱某回憶,事發當天,他看見王某家起火后,就朝她家樓上走去,“看到李某在廚房煤氣罐旁邊,我就問李某咋回事,李某拿起一個啤酒瓶朝我走過來,啤酒瓶砸在我的頭頂,接著又踢了我一腳。”
事發后,李某撥打了報警電話,辦案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并將其控制。同時,120急救中心醫護人員也聞訊趕來,將受傷的王某和朱某送至攀枝花市中心醫院救治。消防人員也趕赴現場滅火排險。
據了解,李某放火之時,樓房內住有大量租客,五樓存有兩罐煤氣罐,四樓有大量食客用餐。2022年12月3日,李某因涉嫌犯放火罪、故意傷害罪,被攀枝花公安局仁和區分局刑事拘留。
供述:
以為昏迷的妻子已死
準備在家中放火自殺
案發后,李某向公安機關供述,“我發現,自從朱某拿我們的房子以后,我們兩口子關系就不好,王某就對我很冷淡,動不動就跟我吵架,叫我滾,反而對朱某很好。所以,我一直懷疑他們兩個有不正當關系,心里對他們有怨氣。”
▲李某放火后,家中衣物被燒
李某還供述,看到一起生活多年的妻子王某對租客朱某很好,他越想越生氣。案發前幾天,由于懷疑妻子和朱某有不正當關系,他的心情一直不好。
李某稱,事發當天下午,他下班時看見王某、朱某等人在一家餐館吃飯。他回家后,王某打電話叫他來餐館和朱某等人一起吃飯。由于他去餐館吃飯之時,王某和朱某都沒有理他,這讓他心里很不高興。
李某說,當他和妻子吃完飯回家后,兩人發生爭吵打架,他用凳子擊打王某的頭部,致王某頭部流血不止并倒地。之后,他以為王某死了,便準備在家中放火自殺。“我原先想著跳樓,準備從廚房跳下去,但我看了一下不好跳,又想著去點燃液化氣灶。”
傷情:
經鑒定妻子和租客構成輕傷
租客眼球內陷致殘
2023年2月2日,經攀枝花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醫學司法鑒定所鑒定,被鑒定人李某在案發前、案發時及目前無精神疾病,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次日,李某被逮捕。
▲王某頭部受傷位置
5月24日,經司法鑒定,被鑒定人王某左側眼眶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其多發性大腦挫裂傷構成輕傷一級,左側上頜竇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左側骶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顱底骨折構成輕傷二級,蛛網膜下腔出血構成輕傷二級,左側頭顱頂部頭皮挫裂傷構成輕微傷。
李某的行為,更是給租客朱某留下了終身殘疾。經鑒定,朱某左眼眶壁骨折后致左眼球內陷0.3厘米構成輕傷一級,蛛網膜下腔出血構成輕傷二級,雙側鼻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左眼挫傷構成輕微傷。朱某左眼眶壁骨折后致左眼球內陷0.3厘米構成十級傷殘。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的行為致被害人王某、朱某輕傷,其行為不僅構成了放火罪,還構成故意傷害罪。8月2日,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對朱某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進行了審理。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李某在庭審中表示沒有異議。
判決:
犯放火罪、故意傷害罪
兩罪并罰被判五年
朱某稱,李某故意傷害其身體,致身體多處輕傷,并構成十級傷殘,請求法院判令李某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10萬余元。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雙方就民事賠償達成了一致的協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在與其妻子發生糾紛后,未保持冷靜理智的態度處理糾紛,而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王某、朱某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李某故意點燃液化氣灶并使用助燃物助燃,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構成放火罪。
李某同時犯放火罪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李某在案發后向公安機關報警,如實供述了本案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依法判決,李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兩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對于丈夫傷害她的過程,妻子王某事后稱已經無印象。不過,朱某與王某均向公安機關表示,他們之間并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是李某無中生有的懷疑引發了案件的發生。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張莉 責編 鄧旆光
江龍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查看TA的其它文章 >
推薦閱讀
-
生日當天被抓!民警憑一條短信“揪出”一名潛逃30年的命案逃犯
紅星新聞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