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去年夏天的一次外出,讓成都女子小文惹上了官司。她踩電動助力滑板車和外賣小哥相撞,造成對方脾切除致殘,她和保險公司等被告上法庭索賠36萬元。這起事件事發經過是怎樣的?封面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了了解。記者獲悉,該案在成都高新法院開庭審理后還未宣判。
女子堅稱“跟導航走我沒錯”
交警認定無牌逆行
小文告訴記者,去年7月4日晚10時許,她踩著一輛電動助力滑板車前往高新區某地辦事,根據手機導航地圖,她進入天和西二街附近下穿隧道,“當時我是根據導航地圖來的,地圖顯示的路線就是走的那條隧道。”
小文自述,就在隧道口,一輛外賣小哥的電動自行車從對向快速駛來,眼見著快要撞上時,她將車停下,但還是和騎電動車的外賣小哥小林撞上了。雙方都受傷倒地。小林緊捂著腹部,一時間疼得說不出話來。
之后,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小文駕駛無號牌電動滑板車沿天和西二街鐵路下穿隧道內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駛,小林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沿天和西二街鐵路下穿隧道內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順向行駛,雙方行駛至隧道底部彎道處,小林避讓對方時摔倒,人車滑出與對方相撞。小文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小林不承擔責任。此后,小文不認可這一認定并提起行政復議。不久后,成都交管局復核結論,原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外賣小哥脾臟被切除
“對自己影響挺大,不想再談”
11月13日,記者聯系到了此案中受傷的外賣小哥小林,他婉拒了采訪,只表示:這個事情對自己的影響挺大,但不想去談論太多了。
小林因為這起交通事故,付出了較大的代價。根據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這次事故,導致小林全身多處受傷,其中因外傷致創傷性脾破裂伴脾周血腫,經脾切除手術治療,損傷致殘等級鑒定為八級,左側7-12肋骨骨折,損傷致殘等級鑒定為十級,創傷性膈破裂,經膈肌修補術治療,損傷致殘等級鑒定為十級。
小林將小文、自己所在物流公司、保險公司一并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共計36萬元的損失賠償。小林提出,從他受傷至今,只有保險公司賠付了63811.25元的保險賠付金,小文和物流公司至今都沒有跟他協商賠償事宜。
爭議焦點:摔倒受傷再相撞
是對受傷負責還是對“相撞”負責
對于事故認定中小林“避讓對方時摔倒”這一情況,小文和委托代理人認為,小文并沒有實施導致小林摔倒的侵權行為,因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事發過程有明確表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小文僅需對小林“人車滑出與對方相撞”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而不應對此前發生的小林摔倒受傷承擔侵權責任。
小文提出,當時光線昏暗,路面濕滑,無法確認車速,“避讓對方時摔倒”這一說法沒有證據證明,不能排除作為成年人的小林自身操作不當導致滑倒:其應保持安全距離和時速并合理操作,也應承擔相應操作不當的過錯責任。《事故認定書》能確認小林先滑倒,人車滑出與對方相撞,也就是說,他是先行滑倒后與小文相撞,就時間先后及致傷原因而言,小林滑倒摔傷與小文“未實行右側通行”不具有直接因果關系。
記者獲悉,該案在成都高新法院已開庭審理,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