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11月27日舉行的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對其中部分條款進行了細化補充,將推動有針對性地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會議現場
近年來,與精神衛生有關的社會新聞持續成為關注熱點。《草案》提出,在健全精神衛生醫療服務體系方面,明確綜合性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設立精神(心理)門診,二級以上精神專科醫院應當開設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三級以上精神專科醫院應當提供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與住院服務。
在預防工作中,《草案》指出,規定應當建立全省統一的24小時心理援助熱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心理援助與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組建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專業隊伍,培育專業性志愿服務組織。
《草案》還特別強調了強化學生心理服務。高等院校應當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機構,配備心理專業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中小學校應當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輔導人員;學前教育機構、特殊教育機構應當開展符合學生身心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
另外,精神病患出院后,如何有效引導其康復,防止傷人等極端事件發生?《草案》指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出院時,經評定認為有接受定期門診治療和社區隨訪必要的,監護人應當協助其接受定期門診治療和社區隨訪。監護人履責有困難的,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其接受定期門診治療和社區隨訪。
村(居)民委員會、患者所在單位等應當依照患者或者其監護人的請求,對監護人看護患者提供必要的幫助。對失訪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報告至屬地公安機關,屬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協助查找。
針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險的情形,建立公安機關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協同處置機制。
記者注意到,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是一大亮點。《草案》提出,鼓勵和支持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紅十字會、科學技術協會、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等團體依法開展精神衛生工作。鼓勵和支持相關社會組織、志愿者積極為老年人、殘疾人、留守兒童等提供多層次心理健康服務。
紅星新聞記者 杜玉全 張芷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