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杜卓濱
如今汽車的后備箱越做越大,日常出行的時候,放置物品非常方便。但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南收費站,駕駛員唐某,曲解了后備箱設計的初衷,將一名大人和小孩放在了里面,目的是逃避超員檢查。
據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12月11日通報,10月6日晚,該大隊高速交警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南收費站開展夜查。20時43分許,在檢查一輛褐色城市越野車時,發現后備箱有說話的聲音。
交警立即要求駕駛員熄火下車,配合進行檢查,經查,該車輛核載人數五人,實載了六人,超載一人,其中一個大人帶著一個小孩坐在后備箱。
據駕駛員唐某某告知,他帶著家人去成都游玩,明知自己超員了,仍存在僥幸心理,認為晚上不會遇到交警檢查,哪知道在出站時看到有警燈閃爍,便讓孩子母親帶著小朋友在后備箱“躲藏好”。
交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9條第6項,交警現場對駕駛員唐某某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并要求其現場轉運超員人員。